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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地下门锁绊倒 华男断手告餐馆

50岁的张先生上周在曼哈坦华埠购物时,被人行道上的地下室铁门锁头绊倒,导致右手手腕骨折,恐数个多月无法工作,决定将该铁门所属的餐馆业者及房东告上法庭,寻求赔偿。律师也认为店家的地下室门锁增加民众受伤风险,需负担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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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10日至美国华人餐饮业协会寻求法律咨询。张先生说,上周他在华埠购物用餐,走经一餐馆前关闭的地下室铁门时,竟被铁门中间的门锁绊倒,以右手撑地时,手腕一阵剧痛,当下便知道手腕骨折。他的友人立即帮他拍下餐馆外观、门锁样貌并叫救护车,随后至医院治疗。

张先生指出,该餐馆的地下室铁门上了两个锁,一个在楼宇墙面角落、一个就在铁门中央,他正是中央的大锁绊倒。张先生气愤表示,该门锁位置正是人行道上行人往返最频繁的地方,认为是餐馆的疏失造成他今日的伤害。

律师戴禺表示,纽约人行道路面常见地下室铁门,便利店家搬运货物至地下室存放,平时若店家在输送货物、铁门敞开时,周遭会摆放警示立牌或三角锥;但铁门关闭时,一般而言门是自室内上锁,但也有店家在路面上另置锁头。店家在室外上锁时通常选在靠近楼宇角落、没有行人行走的位置,才能避免锁头绊倒路人;而导致张先生摔伤骨折的餐馆因其疏失,增加大众受伤的风险,确实需负担民事赔偿,餐馆业者及屋主都可列为被告,由他们所购买的保险支付。戴禺说,一般人行道路面高低不平约半厘米造成行人受伤时,店家就得负责。

戴禺表示,张先生数月无法工作,虽不能申请工作时受伤的工伤保险,但他可向雇主申请伤残保险(Disability Benefit)。纽约州法律规定雇主一定要提供员工工伤保险及伤残保险,伤残保险适用于员工在下班后发生的意外和疾病,给付员工周薪的一半,一周最高不超过170元,最多连续支付26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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