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传统中国的黑格尔式反思
摘要:从黑格尔视角来看中国,不是要对儒家伦理和政治思想做全盘的否定,只是想强调,现代社会的基本架构和原则是不可能在传统儒家思想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儒家传统也不能直接理解为现代道德与宪政法治传统。
【摘要】几百年来,西方先哲眼中的中国形象经历了“之”字形的变化轨迹。16―18世纪早期,西方先哲把中国奉为“道德中国”,把孔子奉为“道德君”,掀起第一次“中国热”。18世纪之后,西方主流把中国看作僵化落后的“专制国家”,中国形象一落千丈。20世纪末中国的崛起再次燃起“中国热”,以家庭为本位的德性儒家伦理和礼治国被认为优于个体本位的自律道德和法治国,以德服人的“文明国家”优于以力服人的“民族国家”。正确看待中国传统需要古今中西的全方面视野,儒家传统中包含着某些超越习俗和族群的普遍主义道德和政治规范,但缺少成长为现代道德和现代法治国家所需要的个人自主意识和普遍法治意识。黑格尔强调古今差异对文化差异的优先性,给我们提供了正确看待中国传统的重要原则。儒家传统的仁学、礼治和圣人之道等包含着许多可弥补现代性不足的合理内容,但其立足的社会基础和核心原则与现代观念仍有根本的区别。现代国家以个人自由和政治集体的自我决定的实现为最高目的,从这个前提下来考察儒家和传统中国智慧,才能对其真正地扬弃。
中西文化交流始于明清时代,中国从西方传教士那里获得近代地理学、天文学、算术、几何、医药学和哲学等知识,西方从中国看到一个不同于神权专制的世俗国家和文化的可能性。但是,在中国“礼仪之争”之后,中西文化交流的蜜月中断了,中国形象发生了一次重大改变,孟德斯鸠和赫尔德等人认为,中国不仅是一个专制国家,而且是腐败僵化的国家。大致来说,中国形象经历了一个“之”字形的变化轨迹,16―18世纪,西方先哲把中国奉为“道德中国”,把孔子奉为“道德君”,进入19世纪,中国的形象基本上成了“专制中国”,今天由于中国的崛起,中外学者再回到“道德中国”,把中国称为“文明国家”,宣扬中国特殊论和优越论。
究竟如何看待中国传统?本文舍弃非此即彼的简单化看法,选择从黑格尔式视角来进行反思。轴心时代出现的儒家文化包含着某些超越习俗主义和族群特殊主义的普遍道德视野和政治原则,但中国传统文化中缺少现代道德和法治国家的基本因素。现代性和启蒙在中国是一个未完成的方案,而欲完成此任务,需承认中国传统有现代转化的必要。在观念上超越中西文化对立的文明战争,以黑格尔强调的古今差别为主线,重构中国社会的基本理念和秩序。
一、“道德中国”还是“专制中国”?
第一波中西文化交流始于明清之际。明朝末年来华的葡萄牙耶稣会传教士利玛窦等人,为了在中国站稳脚跟,利马窦等人采取入乡随俗的尊孔祭祖之策,取得了良好效果。利氏强调,中国人的祖先崇拜只是传统的世俗仪式,无碍于基督教精神。著名史学家陈垣把利马窦在华事业概括为六个方面:“(一)奋志汉学;(二)赞美儒教;(三)结交名士;(四)排斥佛教;(五)介绍西学;(六)著译华书。” 把传教事业包裹在文化传播之中。上述活动不仅为基督教在中国早期的传播消除了障碍,而且把西方的天文、历法、几何、地理、医药、机械等知识输入中国,开启了中国最早的现代化运动。几乎在同时,西方也出现了“中国热”,儒家和其他流派的文化典籍被传教士翻译到西方,让西方人看到一个不同于西方的世俗社会和民本主义文化,客观上对西方启蒙运动的反神权和反专制运动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以至于“从拜尔、莱布尼茨到伏尔泰和魁奈,哲学家们将中国誉为一个比欧洲更加文明的帝国:不仅仅更加富庶和人口众多,而且更加宽容和平和,在那里,没有牧师来迫害异端,政府官员是根据才能而非出身选拔出来” 。这段历史表明,文明之间关系并非只有冲突而无相互促进的可能。
德国著名哲学家莱布尼茨是最早的中国文化迷。他曾经说:“全人类最伟大的文化和最发达的文明仿佛今天汇聚在我们大陆的两端,即汇聚在欧洲和位于地球另一端的东方的欧洲----支那。”“假使推举一位智者来裁定哪个民族最杰出,而不是哪个女神更美貌,那么他会把金苹果交给中国人。” 在他看来,全球文明中中欧两极各有特点,“如果说我们在手工艺技能与之相比不分上下,而在思辨科学方面要略胜一筹,那么在实践哲学方面,即在生活和与人类实际方面的伦理以及治理学说方面,我们实在相形见绌了” 。他特别赞赏中国的社会制度,认为它是由理性创造的和谐王国,值得陷入灾难深重和道德败坏的欧洲人学习。在德国,沃尔夫也热心介绍中国,甚至为此差点受到迫害。他在《关于中国人道德学的演讲》中特别赞赏孔子:“当中国呈现出一派混乱不堪的景象时,天意注定由道德君、大学士孔子来消除这种混乱局面。”在他看来,中国人的智慧最符合哲学的本性,“所谓哲学无非是一门幸福的科学”,而中国的自然宗教和世俗道德符合人性的要求。他指出,“对于培养道德风尚,至关重要的因素是与人的理性相吻合,他们所做的每件事情,其根据都在人的自然性中” 。人性有善有恶,中国人的高明之处是注意人性中善的一面,并致力于自然潜能之实现与完善。而西方的道德是反自然、反人性的。基督教认为,人是有原罪的,不依靠上帝就不能得到救赎。因此,道德是人为的,而不是自然的。沃尔夫还特别推崇中国的道德教育,在中国人的道德教育中,小学与大学各司其责,“小学”是修身之学,“大学”是治国之学,正因为如此,中国到处盛开着“道德之花”。
法国启蒙哲学家伏尔泰也是一位中国迷。 他明确说:“在大地上,中国人的道德和政治最为杰出。”在《哲学辞典》中,伏氏写道:“他们的帝国组织确实是世界上最好的。” 他也推崇孔子和儒家,认为“他们发现了一个完全新的道德世界” 。在他看来,儒家思想具有理性品质:“中国的儒家是令人钦佩的。毫无迷信,毫无荒诞不经的传说,更没有那种蔑视理性和自然的教条。”儒家道德是全面的:“孔子是多么大德至圣啊!各种德行给他设想得一无所漏;人类幸福系于他的句句名言中。” 虽然伏氏承认中国人在科学方面有所欠缺,但一个糟糕的物理学家完全可以成为一个杰出的道德学家。在“礼仪之争”中,伏尔泰明确站在中国一边,不仅反对西方把自己的信仰强加给中国人,而且认为中国之于西方不仅是“道德中国”“理性之邦”,而且是启蒙之友。
从18世纪末开始,西方的舆论和观点发生了改变,“专制国家论”开始取代了“道德中国论”。最早提出“专制中国”这一命题的是法国的孟德斯鸠。他把政体分为三种:“共和政体是全体人民或仅仅一部分人所有最高权力的政体;君主政体是由一个人执政,不过是遵照固定的和确立了的法律;专制政体是既无法律又无规章,由单独一个人按照一己的意志和反复无常的性情领导一切。” 每一种政体都有其道德特征,“共和国需要品德,君主国需要荣誉,而专制政体则需要恐怖” 。在他看来,中国属于专制国家,并反驳伏尔泰说:如果中华帝国的“政体的原则是畏惧、荣誉和品德兼而有之。那么,我所建立的三种政体的原则的区别便毫无意义了” 。为什么孟德斯鸠会如此排斥中国?著名美国历史学家史景迁说得比较充分:“孟德斯鸠考察了大量有关中国的材料,发现中国的法律体系并不是从保障人民权益出发,而是由最高统治者制定,并凭借恐怖政策强加给人民的约束。他定义中国政府为专制政府,并指出人民崇奉忠孝等道德是因为害怕社会压力。若这种道德果真强大,它就应该能削弱皇帝的专制权利,中国可以成为半君主半共和制的国家。但孔子的道德从没有强大到可以约束皇帝意志的程度。” 也就是说,如果中国人在道德上如此高明,就不会长期生活在专制制度之下;反之,中国人长期生活于专制国家之中,就证明其道德并非像其表现出来的那样优越。
与孟德斯鸠的专制中国论遥相呼应的是德国赫尔德的僵化中国论。赫尔德注意到,“中国的哲学,首先他们的政治道德学(Politis-che Sittenlehre)在欧洲备受关注” 。他承认中国人有许多美好品质,如温厚、柔顺、待人以礼、诚实,国家也治理得井然有序,但总的来说,这个国家是建立在尊上的基础之上的,君王“像对待孩子那样保护和统治子民”。赫尔德为专制中国论创造了一个新的名称,即“木乃伊帝国”:“这个帝国是一具木乃伊,它周身涂着防腐香料、描画有象形文字,并以丝绸包裹起来;他体内血液循环已经停止,犹如冬眠的动物一样。所以,它对一切外来事物都采取隔绝、窥测、阻挠的态度。它对外部既不、更不喜爱,终日沉浸在自我比较的自负之中。它对外部世界既不了解,更不喜爱,终日沉浸在自我比较的自负之中。这是地球上一个很闭塞的民族。” 与伏尔泰把孔子称为“道德君”相反,赫尔德说:“对我来说,孔子是一个伟大的名字,尽管我马上得承认它是一副枷锁,它不仅仅套在了孔子自己的头上,而且他怀着最好的愿望,通过他的政治道德说教把这副枷锁永远地强加了那些愚昧迷信的下层民众和中国的整个国家机构。・・・・・・因此这种道德学说呆板机械,永远禁锢着人们的思想,使其不能自由地发展,使得专制帝国中产生不出第二个孔子。” 因此,中国几千年的不发展是与孔子和儒家思想的禁锢有关的。
孟德斯鸠、赫尔德等人的观点影响到康德、黑格尔等思想家。康德认为,中国不仅在科学上十分落后,而且在道德上也极为原始,虽然康德曾说过:“孔子是中国的苏格拉底”,但旨意不在推崇孔子。在康德那里,苏格拉底不是伟大的道德家,而是一位神机妄念的受害者。康德认为,儒家的道德思想还停留在常识的水平上,“美德和道德的概念从未进入中国人的头脑中”,“他们的道德和哲学只不过是一些每个人自己也知道的、令人不快的日常规则的混合物”。
大体上说,到黑格尔时代为止,西方人心目中的中国形象已经从“道德中国”向“专制中国”转变,从理性国家变成了愚昧国家。为什么中国形象会发生如此大的改变,原因是多方面的。“礼仪之争”之后,西方与中国的文化交流基本上中断,进入中国的大部分是商人和好战的帝国主义者,对他们来说,闭关锁国的中国是落后和愚昧的,阻碍资本主义和西方国家的扩展。但是,我们也不得不承认,西方近代学者对中国的否定的部分原因是,经历了启蒙运动和法国革命洗礼的西方知识分子无法接受一切建立在专制主义前提下的思想和制度,即使中国是伏尔泰等人推崇的开明专制主义,也无法获得人们的好感。
二、黑格尔论中国
黑格尔对中国的评论散见于《哲学史讲演录》《历史哲学》《宗教哲学讲演录》等著作中。他对中国的批评是全面的。这种否定部分缘于西方中心主义的偏见,但更多地是出于他对现代性和现代制度的基本原则的信念。
黑格尔认为,中国的宗教类似于犹太教,依赖的是外在的教规戒律。在中国宗教崇拜中,“天是最崇高的”,但这个“天”不过是一种“抽象普遍性,是自然关系和道德关系本身完全未定的总体” 。在黑格尔看来,中国人缺少把信仰的精神世界与外在的自然世界进行区分的能力,因而也无法在信仰权威与世俗权威之间做出区分:“天是元一,是支配者,但它只是抽象的基础,而皇帝才是这种基础的现实,是真正的支配者。” 黑格尔认为,世俗与神圣之间的区分是任何成熟宗教的基本条件。“由此可见中国人的天不是建构在地面上空的独立王国这一个世界,也不是一个自为的理想王国,它不像我们所想象的拥有天使和死者灵魂的天国一样,也不像与现世生活截然不同的希腊奥林匹斯山一样,而是一切都在现世。” 黑格尔强调,宗教的不自由是人的不自由的表现,“只有当人把当作精神,知道了精神的规定,上帝的规定才是对理性的本质的、绝对的规定,也就是对人的义务以及人的内在义务的本质的绝对的规定”。宗教对人的自由来说是重要的,黑格尔在自己的著作中反复强调,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基督教,而是新教才是现代人自由意识的基础。中国没有形成天主教式的普遍的人格神宗教,更没有发展到立足于人的自由意识的新教。
在《哲学史讲演录》中,黑格尔把中国哲学打入另册。他认为,只有在哲学与宗教相分离的时候才会真正的哲学,西方哲学是与宗教分开的,而东方哲学直接就是宗教哲学。在西方,真理通过思想存在于哲学之中,而在东方,真理是直接保存在宗教形式之中。虽然宗教与哲学本质上是统一的,都是自由意识的表现,但宗教信仰要转化为哲学原则需要理智的转化,而东方哲学由于混淆了自然之天与道德之天、超越之天与现实之天,因而缺少这样的能力。在黑格尔看来,东西方哲学的根本差别在于东方缺乏个体性的自由意识,“个体性自由的原则进入到希腊人心中,尤其是进入到基督教徒心中。因此希腊的神灵立刻个体化而表现为人格的形态”。“在希腊的宗教和基督教中,主体知道自身是自由的,并且必须保持自身的自由。” 在东方哲学中,哲学的内容不是个体的自由反思,而是前反思的实体内容。在这里,自由被理解为个体与实体的直接同一,缺少反思性的中介,因而,其无限概念也是渺茫和不确定的,从这种无限中不可能产生出现代人的自由意识。
与赫尔德、康德的观点相似,黑格尔对孔子和儒家学说持排斥态度。他认为,孔子是一个世间的智者,而不是一个思辨哲学家。在孔子的《论语》中看到的道德只是常识,“这种常识道德我们在哪里都找得到,在哪个民族中都找得到,可能还好些”。他甚至认为,“为了保持孔子的名声,假使他的书从来不曾有过翻译,那倒是更好的事”。在道德的基本立场上,黑格尔与康德之间并没有本质的区别。他们都认为,道德是个人的纯粹主观意志的自我立法,古代人的道德严格上说还不是道德,只是缺少主观反思中介的习俗性伦理,儒家道德也是如此,它的内容大多是经验的习惯性规定,缺少道德的主观自由基础和非经验的理性形式。
黑格尔对传统中国的全面反思包含在《历史哲学》之中。黑格尔的历史哲学是一种宏大叙述。他强调,真正的历史只能把握为“哲学的世界历史”,而哲学地把握世界历史的基本原则是理性:“‘理性’是世界的主宰,世界历史因此是一种合理的过程。” 并认为,“‘理性’支配世界,而且‘理性’向来支配着世界”。从理性出发考察历史,世界历史呈现为一个合理的过程,“显示了它这种单一和同一的本性”。黑格尔除强调历史统一性外,还强调历史的目的性,这一目的性就包含在“精神”概念之中。历史的王国是精神的王国,而精神的本质是自由,“世界历史表现原则发展的阶程,那个原则的内容就是‘自由’的意识”。因此,“‘自由’是‘精神’的唯一真理” 。黑格尔把世界历史理解为是绝对精神的历史,理解为自由意识的成长和实现过程。基于上述理念,我们就不难猜测他对中国文化和社会制度的基本立场了。
下面一段话是众所周知的:“东方各国只知道一个人是自由的,希腊和罗马世界只知道一部分人是自由的,至于我们知道一切人们(人类之为人类)绝对是自由的----这种说法给予我们以世界历史之自然的划分,并且暗示着它的探讨的方式。” 在黑格尔那里,从一个人的自由到所有人的自由这一历史哲学判断不仅有精神史的意义,而且还被赋予了政治史的含义:“所以我们从历史上看到的第一种形式是专制政体,第二种是民主政体和贵族政体,第三种是君主政体。” 显然,在黑格尔看来,中国传统国家之所以是专制政体,是与中国文化传统所代表的人类自由意识发展水平相对应的。
黑格尔对国家本质和特征的理解是独特的,国家既不是外在强制,也不是个人自由权利的工具,而是主观精神与客观精神的统一。“当国家或祖国形成一种共同存在的时候,当人类主观的意志服从法律的时候,----‘自由’与‘必然’间的矛盾便消失了。” 与自由主义把国家理解为个人自由和权利的工具不同,黑格尔强调国家是一个伦理共同体。这一立场似乎对儒家和中国传统有利,其实,共同体也有不同的类型,黑格尔是把国家视为自由的伦理共同体,而不是中国的家庭式自然共同体。
黑格尔承认家庭是国家的伦理之根,在家庭中,人们放弃了他们的自我利益和法律权利,在爱的关系中,“一个人在对方的意识里,可以意识到他自己” 。黑格尔也看到家庭在中国政治传统中的重要性:“中国纯粹建筑在这一种道德的结合上,国家的特性便是‘家庭孝敬’。中国人把自己看作属于他们家庭的,而同时又是国家的儿女。” 并且家庭与国家之间有着积极的联系,当由孝悌伦理培养的个人成为国家公民时,“他们替国家带来全体合而为一的感觉作为国家的坚实基础”。但是,在黑格尔那里,家庭只是国家的自然伦理基础,而不是其道德基础和社会基础。国家不是放大的家庭,因为国家并不要求人们放弃主观自由和个性,而“凡是大家长制的部落,它的元首也是它的祭司”。混淆了家庭原则与国家原则就会走向家长式专制主义。
在国家形式上,黑格尔明确把传统中国归于专制主义行列。皇帝是大家长,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既然道德的法律是被看作立法的条例,而法律本身又具有一种伦理的形态,所以内在性的范围就不能在中国得到成熟。凡是我们称为内在性的一切都集中在国家元首身上,这位元首从他的立法上照顾全体的健康、财富和福利。” 黑格尔把东方国家视为人类的幼年阶段,这一阶段只能出现专制政体,在这种政体中,只有一个人是自由的,这就是皇帝,“一切想象和自然的一切富丽都被这个实体所独占,主观的自由根本就埋没在它当中” 。黑格尔强调,绝对的皇权是精神的腐蚀剂,不论皇帝贤明与否,自由意志也不可能产生,而没有了自由意志这一基础,一切道德都会腐化变质:“在中国,既然一切人民在皇帝面前都是平等的----换句话说,大家都一样是卑微的,因此,自由民和奴隶的区别必然不大。大家都没有荣誉心,人与人之间又没有一种个人权利,自贬自抑的意识便极为通行,这种意识又容易变为自暴自弃。”
至此为止,我们讨论了黑格尔对中国的评价。大致说来,中国的文化和政治形象是由迷信自然宗教、沉溺习俗道德、崇拜专制君主和自我压抑的犬儒文化构成的。不仅莱布尼茨和伏尔泰等人塑造的“道德中国”形象完全消逝了,而且相信,在专制主义基础上只会出现自暴自弃的奴性和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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