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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易粪而食”到“易子而食”

这两天朋友圈被价值五亿元未冷藏疫苗流入24个省市的事情刷屏了。从普通大众到娱乐明星,每个人都在转发这件事情,都愤慨地要求查出真相,追查到底。

早在2013年,财新记者郭现中就拍摄完成过一组有关疫苗问题的深度报道《疫苗之殇》,引发过巨大反响和讨论。但是三年过去,问题依旧,悲剧也依旧在上演。

从地沟油、苏丹红、瘦肉精、假猪肉、皮革胶囊,进而出现毒奶粉,如今终于发展到假疫苗了。我们在作死的路上又进了大大的一步。

2011年6月,复旦大学研究生吴恒创办的食品安全网站“掷出窗外”上线。其食品安全报告称国人“易粪相食”,每个人吃的都可能是垃圾,在食品安全问题上,没人能独善其身。

而如今“假疫苗”事件,终于使我们从“易粪而食”进化到了“易子而食”!

春秋时宋国被楚国围困,城内粮尽,百姓不忍心吃自己饿死的孩子,但是为了生存,俩家交换,作为自己的食物。

如果说那时候的“易子而食”是出于无奈和主动,现在盛世之时出现这种怪现状则完全是由于有一部分人的良心完全被金钱腐蚀蒙蔽了。

想想下面的情形完全有可能发生。

制造奶粉的商家把掺了三聚氰胺的奶粉卖给贩卖“假疫苗”人家的孩子,而“毒奶粉”商家的孩子又有可能被注射了“假疫苗”。

拐骗抢夺别人家孩子的人贩子也不敢让自己的孩子在阳光下自由嬉戏玩乐,他很了解自己家的孩子也有可能成为别人的猎物。

如果这环环相报只是在这一群恶人之中进行,倒也能说是天道循环,报应不爽。

只是,孩子又有什么错?

何况,现在的“易子而食”绝大部分是无良的商贩“易”他人之子“而食”!被易之子都是无辜的可怜的受害者。

前一段时间看到一条新闻:河南大学生闫某和王某一起掏自己门外鸟窝,共掏鸟16只,售卖10只,被判犯非法收购、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等,分别获刑10年半和10年。两人掏的鸟是燕隼,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连动物尚且能如此保护,何况我们的孩子,岂可眼睁睁地看着他们被恶人相易而食?

虽然我们国家最不缺的就是人,但是对于每个家庭而言,孩子比任何珍稀动物都值得保护,是一个家庭的未来和希望。

“假疫苗”事件曝光后,公安部,国家食药监总局纷纷行动起来,通报涉案企业以及控制涉案嫌疑人,但是显然这些措施力度是远远不够的。

要想禁绝恶之花,那就必须铲除恶之花生存的土壤,斩草必须除根,除恶务尽。否则“毒奶粉”、“假疫苗”之后,还会不会有其他残害孩子的事件发生,谁能做出保证?

天灾不能避免,人祸必须根除。真心期待经过这次事件,我国的食品药品监管立法能上一个新台阶,真正担负起保护民众的责任,能够真正成为老百姓的保护神,从立法、监管到执行,环环认真负责,而不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

爱我们的孩子,就让孩子们能健康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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