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的秋天,王岐山福建调研时曾说,要让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必须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北京时间3月30日,中纪委官网发布消息称,原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力夫严重违纪,决定给予张力夫开除党籍处分,按照副科级确定退休待遇。
中纪委称,张力夫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违规接受公款宴请;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默许亲属利用其本人职权谋取私利;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有关单位纪律审查工作。
这并不是中纪委近日公布的唯一的降职处理的官员。2016年2月,湖南省委组织部部长贺家铁,因泄露巡视工作秘密、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用公款支付个人费用,被中纪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降为正厅级非领导职务的处分。
在贺家铁被查2天前,中纪委还查处了云南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曹建方。中纪委称,云南省委原常委、秘书长曹建方因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中纪委并未公布曹建芳具体的违纪行为。
与曹建芳同时被查的,还有江西省政协副主席刘礼祖、山东省统战部部长颜世元、陕西省政协副主席刘青云、广西政协副主席刘志勇等其他9名省部级官员。他们大多受到了降职、降低退休待遇的处理。
进入2016年以来,中纪委查办的官员中,开始密集的出现受到降职、降低待遇等处分,而非是直接的身陷囹圄。这可能意味着一个趋势,即王岐山所说的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让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中纪委反腐形势的改变,可能与“打虎模式”存在局限性有关。“打老虎”针对的只是严重违纪违法的官员,对于德行有亏或者犯了不严重错误的官员,“打虎模式”难有发挥余地。
近期开始密集出现降低违纪官员的级别,或降低违纪官员的待遇,这增强了中纪委对犯有小错的官员的震慑性。中纪委反腐模式的创新,让中纪委扩大了针对官员的监督面,也有利于建立能上能下的官员任职制度。
外界疑虑的是,中纪委公布的撤职或降低职位的官员名单中,有些并未给出具体的违纪内容。在加强对违纪官员的处分力度的同时,及时全面的向外界公布官员处理的内容和原因,也是反腐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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