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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民族党无武力行为 陈文敏:难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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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倡香港独立的“香港民族党28日宣布成立,被中央及港府批评。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前院长陈文敏表示,除非有该组织有实际行动实践港独,否则无法因其讨论港独而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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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办前副主任陈佐洱曾表态称港独是必须铲除的毒瘤(图源:新华社)

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称,香港极少数人成立“港独”组织的行为,危害国家主权和安全,已严重违反国家《宪法》、《基本法》和现行有关法律,相信港府一定会“依法处理”。港府随即回应,指明“港独”言行违反基本法,特区政府将“依法处理”。

陈文敏表示现时情况含糊,因香港民族党仍未正式成立,当局可用社团条例打击;若他们没申请不反对通知书就举行游行,已经违反海关条例。不过陈认为即便如此也难用现行法例处理港独,除非他们有行动去实践,包括用武力夺取政权,甚至刺杀政要,如此就可用煽动叛乱罪处理。

陈文敏表示,当局需要定义“叛乱”及煽动哪些观点属叛乱都要厘清,认为着眼点是有没有武力或暴力行为。他认为因香港有言论自由保障,不会单因港独言论定罪。而港大法律系首席讲师张达明,则同意言论自由保障港人言论不会构成刑责,不过,他担心港独声音愈来愈大,将导致中央加快推动《基本法》23条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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