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教授、中共党史研究专家杨奎松认为,“如果注意到1951年4月下旬毛泽东及时刹车并委婉批评一些地方太过强调多杀,以至有些地方明显地出现了瞒报的情况,故实际上全国范围实际的处决人数很可能要大大超过71.2万这个数字”。

1951年的镇压反革命运动海报(图源:维基百科公有领域)
所谓“镇反运动”就是“镇压反革命运动”。建国初期,新政权的权威尚未树立。土匪、特务,国民党残留分子、恶霸、反动会道门和党团分子威胁了新政权的存在。于是,1950年3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严厉镇压反革命分子活动的指示》。随后2年,镇反运动在全国范围内如火如荼的开展起来。
1950年12月,刘少奇曾有指示说,“匪特分子,包括首要分子在内,既已向我自新投诚,不再进行反革命活动,即使过去负有血债,亦不应杀。”但是毛泽东将这个批示改为:“如果血债重大,群众要求处以死刑,并估计情况在处死之后比较不处死更为有利时,亦可以处以死刑”。毛泽东还为一些地方下达了杀人指标。他说,“上海是一个600万人口的大城市,按照上海已捕二万余人,仅杀200余人的情况,我认为1951年内至少应当杀掉罪大的匪首、惯匪、恶霸、特务及会门头子3,000人左右。而在上半年至少应杀掉1,500人左右”。在毛泽东的建议下,中共中央开会讨论杀人比例问题,“决定按人口千分之一的比例,先此数的一半,看情形再作决定”。当时的中国人口是5亿5千万,千分之一的一半就是27万5千人。
“镇反运动”按比例杀人,到底杀了多少人呢?根据中共中央1951年5月底公布的数字,当时全国已经捕人150万,已杀50万,达到了毛泽东要杀掉全国人口千分之一的目标。于是,毛泽东指示全面收缩。但是杀戮在惯性作用之下并没有停止。从1951年5月到1953年秋季镇反运动结束,又有20万人被杀。时任公安部副部长徐子荣在1954年的一份报告中说:镇反运动中,全国共逮捕了262万人,其中杀了71.2万人,占全国人口的千分之1.31;判刑劳改129万人;管制120万人;教育释放38万人。北京大学教授、中共党史研究专家杨奎松认为,“如果注意到1951年4月下旬毛泽东及时刹车并委婉批评一些地方太过强调多杀,以至有些地方明显地出现了瞒报的情况,故实际上全国范围实际的处决人数很可能要大大超过71.2万这个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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