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会议员黄毓民被控在立法会掷玻璃杯袭击行政长官梁振英案,东区裁判法院周五(1日)再度拒绝黄毓民的申请,传召全体在场司局级官员及议员作供,黄毓民表明会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
事发于前年的行政长官答问大会,黄毓民涉嫌向梁振英掷玻璃杯,事后被控普通袭击罪,案件原定本月中开审,黄毓民早前要求法庭发出70张证人传票,传召全体在场司局级官员及议员作供,但被裁判官拒绝。
黄毓民就法庭拒绝发出证人传票作覆核聆讯,但周五再被法庭驳回申请。黄毓民在申请中指,事发后曾有官员问他为何作出掷杯的激进行为,黄毓民认为这名官员是目击证人。
裁判官说,若黄毓民能够提供更多该名官员的资料,会向他发出证人传票。
黄毓民表明会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并要求押后审讯日期,但裁判官说,控方周五未有出席聆讯,法庭难以迁就控辩双方的时间,案件会在原定时间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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