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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省属国企分类监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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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关于明确省属企业功能定位实施分类监管的意见》中,明确了浙江省国资委监管和代管的19家省属企业本级的功能分类。

意见明确浙江省国资委监管和代管的19家省属企业本级的功能分类。其中,浙江省能源集团、浙江省铁路集团、浙江省交通集团、浙江省海港集团等9家企业本级为功能类企业,物产中大集团、浙江省建设集团、浙江省国贸集团、杭钢集团、巨化集团等10家企业本级为竞争类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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