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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检察院对郭伯雄采取监视居住和逮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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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4月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通报了郭伯雄案侦查细节。据透露,军事检察院对郭伯雄采取了监视居住和逮捕措施。

军事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2015年7月30日,军事检察院对郭伯雄以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侦查中,军事检察院依法查扣涉案款物,询问相关证人,广泛调查取证,获取了大量证据;并讯问犯罪嫌疑人郭伯雄,其对涉嫌受贿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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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伯雄案尘埃落定(图源:VCG)

现已查明,郭伯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职务晋升或调整提供帮助,直接和通过家人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之有关规定,郭伯雄案具备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军事检察院依法对郭伯雄立案侦查并先后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和逮捕强制措施,依法告知了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特别指明其被第一次讯问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有权在接受讯问时为自己辩解,有权申请其认为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员回避,并向其 送达法律文书,履行了相关手续。侦查期间,严格依法对郭伯雄进行讯问,每一份讯问笔录都经其仔细阅读并签字确认,切实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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