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天安门恐袭死亡主犯情人判两年 已出狱

声明:本文转载自 「新华网」,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消息,该网站公布的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判决书显示,2013年北京天安门“10・28”暴恐袭击案主犯吾斯曼・艾山(案发时当场死亡)的情人陈某某,因帮助毁灭证据罪于2014年被判刑2年,刑期于2015年10月29日结束。

文章配图

陈某某系80后,沈阳人,2003年在沈阳与吾斯曼-艾山结识,后同居并育有两子,两人无登记结婚记录。

12月28日,天安门金水桥暴恐袭击发生当天23时,陈某某在沈阳市家中被警方抓获。10月30日,警方从陈某某家中搜出含有大量暴恐视频的硬盘一个,并以嫌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将其刑拘。

2014年7月21日,检方向法院提起公诉,12月10日法院以陈某某犯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鉴于陈某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当庭亦表示认罪,故根据量刑规范化相关意见,对其从轻处罚。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