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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与中国梦 法家思想让中国华丽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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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上台后,曾多次提到法家的理论及经典,他在《之江新语》曾引用“国皆有法,而无使法必行之法”;在《摆脱贫困》引用“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法家学说在中国受到空前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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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思想源头可上溯于夏商时期的理官。《汉书》说“法家者流,盖出自理官。”

春秋时期齐国的管仲、晋国的郭偃、郑国的子产等人。他们颁布法令与刑书,改革田赋制度,促进封建化过程,成为战国时期法家学派的思想先驱。在哲学上,他们表述了一些唯物主义的观点,管仲及其后继者提出“天不变其常,地不易其则”的观点,子产则提出“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的命题,承认自然界有其客观的规律,反对天人感应的观念。

春秋战国时期,法家思想作为一种主要派系,他们提出了至今仍然影响深远的以法治国的主张和观念,这就足以见得他们对法制的高度重视,以及把法律视为一种有利于社会统治的强制性工具,这些体现法制建设的思想,一直被沿用至今,成为中央集权者稳定社会动荡的主要统治手段。当代中国法律的诞生就是受到法家思想的影响,法家思想对于一个国家的政治、文化、道德方面的约束还是很强的,对现代法制的影响也很深远。

春秋战国时期社会也进入到一个“注重人事”、“私学”大兴、“百家争鸣”的新时代。在那时,传统的神权观念和神权思想受到了“德”、“仁”思想的猛烈冲击、批判,“礼”思想、“法”思想成为社会意识形态的重要基础;“士”阶层出现,私学大兴。这些“士”阶层有文化知识,有政治谋略,有军事才能,他们的活动不受国界的限制,无论走到哪里,都受到统治者的礼遇,从这个意义上讲,士人的活跃,奠定了思想文化繁荣的基础。此后,个人著书立说蔚然成风,道、法、名、兵、阴阳、农、杂等学派相继出现,形成了空前的“百家争鸣”的新气象。人们手中已经有很多书籍,学术文化开始步入民间,整个社会的文化、科学水平得到普及和提高。

与孔子倡导的通过道德教育和自我修养提升建立良性社会不同,以韩非子为代表的法家思想认为,政府的存在有双重目的。从积极的角度看,政府通过积累财富和全力确保统治者在国内的绝对统治;从消极的角度讲,政府的存在是为了避免国家内部出现软弱和不稳定,防止被其他国家兼并或肢解。

虽然儒家学说在春秋战国时期广受推崇,但是在秦一统天下之后,强调中央集权和君主制的法家学说成为立国之本,为国家的官僚制度奠定基础,其所建立的法律规范成为中国两千多年的政治模板。汉武帝借用法家思想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而对中国律法体系影响深远的唐朝律法也是以法家思想为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法家思想为彭德怀、刘少奇和邓小平在大跃进和文革时期反对毛泽东个人崇拜提供了理论基础。彭德怀批判大跃进时强调,需对实际情况进行客观分析,对国家的意识形态需理性规划,这两点正是法家学说的标志,也是邓小平改革开放的指导方针,而习近平的司法改革和各项政策只是法家思想在中国政坛的最新表现。

习近平的“中国梦”强调实现中华民族的强大复兴,不再惧怕受到他国攻击或肢解,这恰恰体现了法家的治国理想。法家学说不仅可以解释中国的百年屈辱史,更为中国实现从屈辱向强大的华丽转身提供理论基础。

法家思想的指导原则之一是与其他政治和哲学思想结合,在不同的历史和社会环境下对自身重新定义。例如,现代的法家思想就反对毛泽东文革时期在意识形态领域发动群众运动,而邓小平“时间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和“无论黑猫白猫,只要能抓耗子就是好猫”就体现了法家思想在特定历史时代的与时俱进。法家思想指导原则之二是关于人性。“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人情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人类的行为不会因内在修养改变,只会受外在政治权威的操纵。统治者利用人性中的爱与恐惧、快乐与痛苦管控人民。

由此可见,在当今中国,习近平对西方政治思想和异见的镇压不是对毛泽东思想的回归,而是强调法家思想中利用政府的奖罚机制控制人性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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