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会议员黄毓民于2014年7月,在立法会行政长官答问大会中,涉向特首梁振英掟玻璃杯,被控一项普通袭击罪。案件4月21日早在东区裁判法院续审,特首梁振英为首名控方证人,官员及议员如:房屋及运输局长张炳良、民建联立法会议员黄定光,也将会被传召出庭作证。

被告黄毓民亲自盘问各名证人,包括特首梁振英(图源:新华社)
而被告黄毓民并无律师代表,他会亲自盘问各名证人,包括特首梁振英。
黄毓民一开庭便向裁判官投诉控方4月20日下午四时半才把梁振英的供辞提供给他,认为控方刻意隐暪,要求把案押后,更透露警方当日竟派出警司、督察及警员等四人为梁录口供。但裁判官认为控方无隐瞒,故拒绝其申请。
黄及梁二人续就上回“抛掷、投掷、掟”的定义再作争辩,黄21日甫在梁振英出庭后,直指梁当日在立法会发言及录取口供时,只用“抛掷”及“抛”的字眼,但“抛”字眼上的力度不及“掟”,认为他在盘问时却以“掟”字,是讲大话。
梁似是有备而战,反斥黄在字眼上造文章,多次强调字眼同义,并说:“纸张不会自己飘那么远,玻璃杯也不会自己就那么剧烈的摔碎。”坚持自己无讲大话。
黄继续针对梁为何相隔数日才录取口供,但黄不时又把前日所问题混为一问,梁趁机反击,指不清楚黄的问题,并称:“不希望重复回应同一个问题。”黄即作出反应向裁判官说:“我觉得他情绪比较失控!”要求梁避席。黄亦要求稍作休息,并说:“他太让人生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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