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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代继承与昭穆制度

邓小平“隔代指定接班人”被视为中共继承制度的一大发明,其实,那不过是从历代王朝的“昭穆制度”里拿来的,其创新无非在于把死人配享转化为活人继位:

“昭穆”的命名是因为,南向的一列正面朝阳而明亮,故称“昭”,昭有明义;北向的一列正面背光而冥昧,故称“穆”,穆有冥义。在这里,昭穆仅仅是左右的代称而已。另外,春秋时期的昭穆还有尊卑的含义。古人尚左而下右,南向为尊,北向为卑,都有这种意味。昭穆制源于“母系氏族社会二辈制族外婚”:每个氏族内男女各有两个辈份,两个氏族同辈异性才可以通婚,子女的世系按母亲的世系决定。父子属于不同氏族,是昭穆制的根本意义。

后来昭穆制逐渐得以演化,上古时代宗庙或墓地排列,始祖居中,以下父子(祖、父)递为昭穆,左为昭,右为穆。以周代天子七庙为例,自始祖之后,父为昭,子为穆。排列时,大祖居中,三昭位于大祖的左方,三穆位于大祖的右方,以此来分别宗族内部的长幼次序和亲疏远近。

昭穆制为历代统治者所重视,且有一定的配享制度。《礼记・王制》载:“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诸侯五庙,二昭二穆,与太祖之庙而五。大夫三庙,一昭一穆,与太祖之庙而三。士一庙,庶人祭于寝。”

在这种宗庙数量的排列顺序上呈现出一个显著的特点,即地位越高的人其宗庙中可以供奉的祖先就越多,相反,地位越低的人其宗庙中所供奉的祖先就越少,以此通过宗庙和祖先数量的多少来象征尊卑上下的等级关系。

周代规定天子可以为七位祖先立庙祭祀,始祖庙居中,周人奉后稷为始祖,始祖是不参与昭穆排列的,以下先王按左昭右穆排辈分,周朝真正建立是在武王姬发的时候,但他的父亲文王姬昌是周朝基业的奠基人,而且三分天下有其二仍服事殷商,功德至伟,所以就以他的庙为昭祧庙;武王是他的儿子,就应该居穆位,享穆祧庙,武王也有伐商大功,所以昭祧庙与穆祧庙与始祖庙三庙万世不毁。以下就依辈分左昭右穆排,如果超过了四庙,就依次把前面的昭庙、穆庙毁掉,把神主(牌位)移进始祖庙仍按昭穆序位排列,叫做“亲尽而毁”,为新去世的王按昭穆序位立新庙。总之,这七庙是三个永久的庙和四个依次迭毁又新建的庙组成,昭穆所序的就是世代辈分。

隔代继承与昭穆制度的连接点:隔代继承意味着“继承者属于不同政治集团”,正如昭穆制度渊源于“父子属于不同氏族”。

隔代继承与昭穆制度的不同点:把死人配享转化为活人继位。

隔代继承与昭穆制度的共同点:隔代指定继承意味着“不同派系的轮流执政”,以便扩大统治基础、容纳不同路线。正如昭穆制度渊源于“父子属于不同氏族”,扩大部落联盟、容纳不同母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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