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广东省副省长刘志庚春节前被通报落马后,其涉涉案信息不断被披露。刘志庚被曝主政广东期间曾称“扫黄要有度”。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广东省原副省长刘志庚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2016年2月4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刘志庚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综合陆媒报道称,这是广东副省长刘志庚2月4号被查后,该景区在门口敲锣打鼓燃放鞭炮以示“庆祝”。
2016年4月18日,中纪委通报,刘志庚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经查,刘志庚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长期搞迷信活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严重违反廉洁纪律,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搞权色交易,挥霍浪费公共财产;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土地用途调整等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刘志庚曾主政东莞7年,据报道,这期间,东莞由“世界工厂”逐渐沦为“性都”,并有媒体冠之以“东莞一哥”之名。
刘志庚曾高调扫黄。2009年11月2日,在东莞市社会治安重点整治会议上,刘志庚要求公安机关“拿出最硬的措施、执行最严的标准”,对于包庇涉黄涉赌违法犯罪,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公务员,查处一个严惩一个。随后启动了多次曙光行动,抓获了数以千计的色情行业从业者,还有民警因为扫黄不力被就地免职。
刘志庚“扫黄要有度”。上述高调扫黄没过多久,刘志庚又开始批评“运动式”扫黄:“扫黄不能矫枉过正,各镇要把握好度。市里不希望到镇里去查,镇里自己搞掂。你(镇街)不要太过分,不要扫荡式每家都去查。”
有媒体披露,2013年底中央巡视组进驻广东后,收到不少关于刘志庚主政东莞期间的举报材料,指称他是东莞色情产业的“保护伞”。
中纪委通报的刘志庚的诸多问题中,有一条是“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搞权色交易,挥霍浪费公共财产”。
据报道,刘志庚的妻子操控了东莞娱乐场所的消防许可证;其妹妹和妹夫拥有广东某集团;其堂弟进军文化产业。其胞兄倾力打造了东莞某实业投资公司,还经营了一家KTV娱乐会所,会所内黄赌毒弥漫。因影响太恶劣,刘志庚亲自下去“检查”,把会所查封,告诫乃兄“要适可而止”。
2009年东莞曾进行一场治黄行动,时任东莞市委书记的刘志庚要求:“扫黄工作要高调抓,决不能给外界以‘黄色地带’的印象。”但他也同时表示,“扫黄不能矫枉过正,各镇要把握好度”。
而知情人士透露说:在巡视组收到的举报材料中,刘志庚被指是东莞色情产业的“保护伞”。2014年2月,东莞掀起举国瞩目的“扫黄”运动,即与有关部门从外围着手调查刘志庚在东莞的违纪违法行为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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