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特首梁振英的女儿梁颂昕日前引起“行李事件”。梁颂昕因在机场将行李遗落在禁区,其母疑与机场发生争执。有报道称随后梁振英本人亲自向机场“过问”。因外界争议此事是否违规并涉及“滥用特权”,更曾有近两千人于机场静坐抗议。对此,香港机管局报告指事件无违规,但民航机师谭文豪指出报告内的密件显示确有违规。

香港民众曾针对行李门事件抗议(图源:Reuters/VCG)
行李门事件引起社会极大争议,立法会议员黄毓民称将于5月4日会在立法会大会动议,要求运用《权力及特权条例》成立专责委员会调查事件,但由于立法会正审议财政预算案,加上另有有多项法案排队,料本届会期完结前未必能够处理动议。
机管局25日呈交报告确认事件当中没有违反机场保安规定及国际航空安全标准。然而公民党成员谭文豪指报告内一份“限制文件”披露航空保安计划列明,“所有手提行李安检时,乘客需要在场”,批评机管局违反保安要求,指由第三者代为安检是惯例的说法更是歪理。
根据香港法例第494章《航空保安条例》第27条,保安局负责制定一份《航空保安计划》,就香港航空系统提供保安措施,并再根据第28条向机管局发出保安指示。
谭文豪表示,《航空保安计划》属于“限制文件”,一直未曾公开,但机管局于4月25日向政府呈交“行李事件”的报告时,附件出现《航空保安计划》其中一页,其中指出,“在所有检查手提行李的程序上,乘客应该在场(All screening of cabin baggage shall be conducted in the presence of the passenger)”。
机管局曾发表声明指梁颂昕遗漏的行李由航空公司人员代为送入禁区且经过安检,程序“没有违反一直以来的机场保安程序”。谭文豪反驳,《航空保安计划》这份密件列出“同行同检”的要求,质疑机管局过往一直违反《航空保安计划》的指示或者明知有此要求却在此事中“特事特办”。
《航空保安计划》指明,在所有检查手提行李的程序上,乘客应该在场。然而,机管局报告指手提行李首次安检时不一定要物主本人陪同,若过程中发现可疑物品,机场保安才会要求物主本人打开行李做第二次安检,强调有关程序不构成机场保安漏洞。然而,附件的《航空保安计划》指出“所有安检(All screening)”均需“同行同检”。
“(机管局)自己举起石头,砸自己只脚。”谭文豪批评报告在发表的24小时内不攻自破,更完全推翻早前机管局、民航处及保安局的种种歪理。他称机管局的保安程序明显与《航空保安计划》的要求有所抵触,任何人触犯《航空保安计划》第28条,一经简易程序定罪,可处第三级罚款,如经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罚款50万及监禁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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