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人:王明德,男,汉族,37岁,中华民国沦陷区国民,身份证:23233019781120421X,电话:1390-228-8964。
被举报人: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分局南石头派出所。
举报人诉求:
1、希望广州市公安局纪委、督察支队、及海珠分局调查4月20日晚,三位自称是南石头派出所便衣警察以抓五类车名义当街抢劫电动自行车事件,公开三位警察身份、姓名、职务、警号,公开南石头派出所当晚执法审批记录,执法人员名单,审批所长签名等书面证据,公开电动自行车车主身份、联系方式及当晚的处置结果,公开当晚执法记录仪的音像和影像内容,公开关押王明德15小时的影像内容,并向社会以书面形式公开调查结果。
2、寻求公益律师代理发起行政诉讼海珠公安分局。
举报内容:
2016年4月20日晚20:50分许,我与朋友吃饭离开饭馆后,一个人由北向南走路,步行至海珠区江泰路段,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60米处,这时,对面一位20岁的青年男子骑着一辆两轮电动自行车低速的向我驶来,当到我面前10米处时,从路边横向突然跑过来三位男子,凶狠狠的一把拽住电动车和青年男子,把车钥匙抢走,前后不到5秒钟,我一下子被吓住了,第一反应是遇到了劫匪团伙抢劫,我在没有来得及考虑的情况下,决定要见义勇为,协助电动车主勇斗歹徒,我上前一把拽住电动车,同时,与三位劫匪理论,你们怎么当街抢劫,连续大声呼喊路边群众尽快打110报警,有劫匪抢劫,路边围上来很多人,有人准备要打110,被三位劫匪威胁、恐吓、抢手机,造成围观群众们最终未能成功报警,我从背包里掏出来一部手机也被劫匪抢去并摔在地上。
在我们的质疑下,三位劫匪竟说出,他们是公安局的,上街执法抓五类车,我直接质疑他,公安局的也不能当街抢劫吧,人家是一个人骑着两轮电动自行车低速度行驶,又没有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你们当街抢劫电动车,你说执法,为什么没有在路上设卡,为什么没有警车,为什么没有警用摩托车,为什么没有警灯,为什么没有警用标志,都夜晚了,你们执法,为什么没有穿警服、没有戴警帽,连警用对讲机都没有,其中,他们两位穿的黑色T�衫,另外一位穿的咖啡色T�衫,这时候,围观的人逐渐增多,穿咖啡色T�衫的男子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黑色小本顺手往电动车主眼前一扫即刻又装入口袋,现场没有一个人能看清黑色小本上面写的是什么内容,我和电动车主依然质疑,我说,我们要拍照留着以后查询,万一是假警察怎么办,万一是劫匪抢劫的怎么办?这时,穿咖啡色T血衫的男子说,把他给我带走,喊围观的人散开,不要观看,不要围着,大家都快走开,我被另外两个劫匪背扣挽着胳膊按住,我拼命反抗,并大声呼喊,有劫匪抢劫,大家快打110,劫匪用力的掰我胳膊,非常疼痛,期间我奋力反抗,两个劫匪殴打我十几拳头,狠狠的把我拖到150米外,路边停着一辆警用卡车上,带到南石头派出所,到了派出所,把我拖进会议室,我要打电话给广州督察支队投诉,他们非常粗鲁的把我第二部手机也抢走,然后直接给我押到审讯室,坐在老虎凳,手脚全部锁死,一动也不能动,非常粗鲁、粗暴,大声骂,我让你举报、投诉,我看你是没事找事,我让你打抱不平,我让你死在这里,我继续与他们理论,可是,他们除了耍流氓,根本不讲理,没有法制可言。
从20日晚21:10分到21日上午9:00时,仅给我查验一次尿液,看我是不是吸毒人员,除了喝水、上卫生间被允许外,再也没有人理我,多次提出见值班所长,均被拒绝,也没有任何法律文书,5间审讯室一晚就关押我一个见义勇为的公民,21日早9:00,来一位便衣男子问我,你是骑电动自行车非法营运的?我回答他,我是见义勇为抓劫匪的公民,他回头就出去了,看护我的保安说他是值班所长,9:05分,昨晚穿咖啡色T血衫的男子进来了,笑呵呵的给我递上一支烟,说昨晚是个误会,我姓李,干了20多年警察,警校毕业后就进派出所工作,昨晚,我们穿便衣是为了方便抓五类车,如果穿警服根本抓不到,我说你们执法不穿警服,市民很容易把你们当成抢劫的,他说,我出示警官证,你们还是不理解,我说,现场没有一个人看清楚你的证件,即使是电动自行车主也没有看清楚你的黑色小本,你怎么解释呢?他说,大家既然是误会,你也非常支持并理解我们按照市政府要求,依法取缔五类车,那就配合简简单单的做个笔录吧,再手写一个书面的事件经过,承认是误会,造成的误解,承认妨碍警察正常执法,说一声对不起就可以啦,不罚款了,我说,配合你们做笔录可以,简简单单做个笔录也勉强可以,承认大家是误会也勉强可以理解,但是,是你们没有穿警服执法造成群众的误解,这个我也可以认可并理解你们便衣警察的过错,但是,你让我说假话,说是妨碍警察正常执法,这个我不能写,因为,这个不真实,然后,他又给我前后点燃三支烟,就是套感情,不希望我投诉,不希望我去医院看病,不希望我继续追究,总而言之,说的比唱的都好听,最后说,那先简简单单做个笔录吧,就喊来一个年轻的警察过来,简简单单的做个笔录,我也给他写了真实的书面事件经过,我依然没有按照他说的写。11:55分,被释放。犹豫了这些天,再三考虑,是不是要投诉他,我虽然痛恨他们穿便衣夜晚以抢劫的方式去所谓的执法,但是,社会治安没有他们还真不行,也担心被朋友们认为是与一个警察过不去,他们仅仅是一个普通的公务员,我虽然不是正人君子,但至少不是小人,我们追求的不是民主、自由、人权、法制、宪政吗?与他几位警察过不去,实在很无聊,我们应该是来改变这个体制的,改变这种社会制度的,时间过半个月了,北京人大硕士雷洋被以抓嫖娼、反抗执法名义打死了,我惊呆了,也坐不住了,4月20日晚,我差不点成为广州版的雷洋,还是雷洋会成为北京版的王明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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