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陷舆论漩涡的“雷洋案”尚未有定论,虽然昌平警方通过其官微先后发布两条案件通报,揭露了部分案件细节,并承诺为进一步查明雷洋死因,在征得家属同意后,将依法委托第三方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进行尸检。但是,围绕案件本身的种种议论并没有停止,其中,有关警方抓捕雷洋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话题更是在大众心中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昌平警方在抓捕雷洋过程中可能存在“执法过度”(图源:VCG)
北京时间5月11日,港媒凤凰网就舆论关心的问题采访了一位自1984年进入刑侦系统并负责预审的老刑警林栋(化名)。
“雷洋案”最引发争议的就是有目击证人看到雷洋被按在地上喊‘救命’,雷洋也是被塞上车之后才死亡的,尸体口腔内有血,皮肤挫伤。而警方向家属给出的‘中途因心脏病突发死亡’解释也存在一定的疑点。
对此,林栋首先表明一切都要以法医的鉴定结果为准。而据林栋推断,造成雷洋死亡的原因可能有三种:第一,死者嘴里有血,判断可能是窒息死亡;第二,警方在制止雷洋激烈反抗的过程中,采取捂嘴、窝胸口、掐脖子等
惯用手法时用力过猛,加上死者患有心脏病,从而导致其直系死亡;第三,则是死者被踢到脾脏、肝脏等重要器官造成大出血,警方将死者塞进车时没有发觉。
从林栋以上三种推测来看的话,昌平警方在制止雷洋“激烈反抗”的过程中可能“用力过猛”,最终导致雷洋的死亡。而这“用力过猛”是否可以被理解为是“执法过度”的范围呢?
那么昌平警方在抓捕过程中是否涉及违规违法呢?林栋称“没有大问题”。林栋进一步解释称,一般抓人分两种:第一种是便衣警察遇到了,这种一般很难界定嫌疑人是否进行了嫖娼,因为要有证据,除非抓到现行。如果是等嫖客出来,那顶多就是上去问,你有没有嫖娼?如果当事人否定,那我们会带着嫖客到店里继续问。
第二种是有关部门授权的部署性的,也就是常说的蹲点。蹲点就涉及到,如果警方在长期知情的情况下进行有目标地蹲点,那么就涉及‘为什么没有早端掉(窝点)’的问题,警方应该给予合理解释。
至于便衣警察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抓人,林栋称便衣警察如果抓人的话,第一是要自证身份,拿出警官证。第二是要给出合理理由和证据,比如抓嫖,要么是当场抓现行,要么是上面说的“端窝点”,可以事后通过现场DNA取证。就雷洋的案件来讲,便衣警察在抓人的程序上是没有大问题的。
而如果遇到嫌疑人激烈反抗,林栋指出警察“肯定是要采取一定的非正常手段的”:比如踢两脚,或者打两下,这是可能的。尤其是负隅顽抗的犯罪嫌疑人,如果不能制服带走,很可能我们自己也会受伤并失职。
林栋最后指出,现在对警方最有利的就是尽快公开信息,恢复手机视频,找到当晚出警的民警,弄清楚有没有执法过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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