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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洋之死 妻子表示已不关心嫖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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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洋妻子接受央视记者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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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警方通报,雷洋参与嫖娼是已经相对清楚的事实了。但此事的重点并不在当事人雷洋是否嫖娼,而是他的死因。雷洋的妻子也表示,不考虑丈夫是否嫖娼,只在意警方执法是否有问题。有关“雷洋之死”,还存在哪些疑点?

从5月9日晚间开始,“雷洋涉嫖猝死”事件成为了人们持续关注的焦点,北京昌平警方先后就“雷某死亡事件”发出两份通报,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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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报

从昌平警方的情况通报中,大致可以梳理出以下几个要点:

1、雷洋在被警方带回审查时,抗拒执法并企图逃跑,被依法采取“强制约束措施”

2、雷洋试图逃跑,激烈反抗中咬伤民警,将民警拍摄设备打落摔坏,后被控制带上车。

3、行驶中雷洋突然挣脱看管,从车后座窜至副驾驶位置,踢踹驾驶员,打开车门逃跑,被再次控制。

4、公安机关审查过程中,雷洋突然身体不适,警方将其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

5、雷洋在足疗店嫖娼,支付200元嫖资。

5月11日中午,涉事足疗店女性涉案嫌疑人接受了北京电视台采访,并讲述了事情经过,她表示“帮雷某打了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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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足疗女

根据警方通报,雷洋参与嫖娼是已经相对清楚的事实了。但此事的重点并不在当事人雷洋是否嫖娼,而是他的死因。雷洋的妻子也表示,不考虑丈夫是否嫖娼,只在意警方执法是否有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按照该条款的规定,从事卖淫嫖娼活动的处罚措施无非就是罚款加拘留,在嫖娼与死亡之间,依然有着莫大的距离。也就是说,雷洋嫖娼与他的死亡之间没有必然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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