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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陆丰市“犯罪之乡”何以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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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末以来,广东省陆丰市已两度被国家禁毒委列为毒品犯罪重点整治区。5月17日,陆丰警方再次发布悬赏通缉令,通缉328名制贩毒在逃疑犯,其中一半以上来自甲西镇,仅博社村就有65人。“目前追逃是‘摘帽’最主要的工作,另一方面政府也在鼓励当地人转产转业。”陆丰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黄贤嘉说。

43个高清摄像头,村庄四周立着的大幅禁毒广告牌,40多名警力的长期驻扎・・・・・・从有关部门对博社村禁毒力度来看,不可谓不严格。但严厉打击之下,仍时有毒品案件发生,在近三年的大规模扫毒后,村里少了近三千人,不少犯罪嫌疑人一直在逃。

“制毒之乡”的名头之所以能够广为传播,原因主要有二。一是村民的负面带动作用。在经济不发达地区,人们长期受到贫穷的折磨,穷则思“变”,于是制毒这种一本万利的生意变成了首选。正如村民所言,“当时在家中的收入顶多一个月一千多块,这种事情谁不愿意干?”在迅速发家致富后,村民开始模仿,互相传授犯罪经验,结伙作案。

二是当地一些官员充当保护伞。有关部门对于村民制毒行为,刚开始睁只眼闭只眼,一旦制毒声势蔓延开来,则难以打压下去。据《羊城晚报》 报道,2015年1月至10月,广东省检察院在办理陆丰、惠东等一系列毒品专案中,共依法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充当保护伞案件50件58人,包括曾先后但任陆丰市公安局长的陈宇铿和陈俊鹏等人。

类似这样的“犯罪之乡”,在全国各地还有很多,有“诈骗之乡”,有“电信诈骗之乡”,还有的专门以攀爬高楼盗窃为生,甚至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条,同时也形成了遵纪守法在家务农被人瞧不起的新风俗。如果不加以严厉整治,不仅会破坏地域形象,形成另一种地域歧视,而且会形成影响全国的不稳定因素。

除了以高强度态势控制犯罪潮之外,最根本的还是要加快这些“犯罪之乡”的经济转型,增加就业机会,完善社保体系,让“犯罪之乡”早日摘掉这一不光彩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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