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机关报日前刊文再批“饭局”行贿歪风。在盘点饭桌上的贪腐行为时,有媒体再次引述曾引发习近平震怒的湖南衡阳贿选案。据报道,习近平曾多次在中纪委相关会议上点名批评该案。

上述《中国纪检监察报》的文章称,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感情到位”的背后,往往是权钱交易的陷阱,有些官员在“饭局”中栽了跟头。
2013年的衡阳贿选案涉案金额达1.1亿元人民币(1元人民币合0.16美元),涉及56名省人大代表、518名市人大代表、68名代表大会工作人员的衡阳破坏选举案,是1949年以来公开披露的涉案金额最大、涉及党政官员和人大代表最多的一起选举弊案。
中纪委官网曾刊文揭秘湖南衡阳贿选案的细节。湖南省人大代表候选人送钱时,会将现金和本人宣传资料用信封装好,再在信封上钉上名片,以两种方式送出:一种是委托各代表团随团工作人员或和市人大代表熟识的朋友转送,而另一种就是在会前集中宴请时送红包。
据该文介绍,代表送钱有详细的送钱明细表:一张A4纸上,按照“送红包个数、姓名、职务、金额”的顺序,密密麻麻地记录着送钱情况。在金额一栏,只是依次写着几个大写字母。办案人员介绍说,字母表示的就是金额,比如“FC”,表示的就是6,300元(1元人民币约合0.1524美元,下同),因为26个字母中,F是第6个字母,C是第3个字母。
知情人士称,这样做,是为了掩人耳目。
该案最终有46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69人被移送司法。
2014年2月召开的第十八届中纪委第三次会议上,习近平以较大篇幅讲述该案,将衡阳贿选案与中国共产党的建设和国家治理体系联系起来,并质问“衡阳的共产党员到哪儿去了?”
2016年年初的第十八届中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再次对衡阳贿选案点名批评,称该案“性质极为恶劣,是对党和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挑战”。
2016年3月,习近平在参加中国人大会议湖南代表团审议时又一次提及衡阳贿选案,称在中国地方领导层迎来换届之时,应吸取衡阳破坏选举案的教训,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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