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岸保护区的大潭湾,有官地怀疑被前高官﹑商人等多人霸占超过30年,将原有的寮屋改建成豪宅。一名不愿意公开姓名的地政总署官员表示,署方一直知道有关情况,但碍于占用人士身份,署方长期没有主动执法。(夏诗闽/葛文枫报道)
香港传真社周四(9日)报道,劳工处前助理处长麦世耀、中国探险学会和多名商人,涉嫌在大潭湾的东丫背村占用官地,兴建独立屋、私家码头等,总楼面面积超过8万9千平方尺。
报道发现其中一间有花园及多间房的两层独立屋,屋主是劳工处前助理处长麦世耀。他承认,早于八十年代从一位寮屋居民手上「买入一个上盖」,之后一直住在此。
从七十年的地政总署图则显示,该位置有多间寮屋,相信麦世耀购入的是其中一间。一九八八年图则看到,寮屋被改建成大面积的住宅。直至二零零三年,寓所对出的海岸线收窄,怀疑是加建码头及烧烤场。麦世耀指他只是改善寮屋设施。
麦世耀说:没有扩建。你说的对,以前是锌的,铁的,烂了以后,就改成水泥的,我不觉得违法,如果是违法,政府一定来,地政署,政府一定来干涉。
一名不愿公开姓名的地政总署官员向传真社表示,署方对东丫背村长年改建和增建豪宅的情况,一直知情,但因占官地者为政府退休高官和富商,故署方长期没有主动执法。
传真社曾就事件向多个政府部门查询。地政总署表示,现行寮屋管制政策只规管登记寮屋的用途、材料及面积,并不规范占用人身份。根据地政总署纪录,东丫背村多个构筑物为已登记寮屋,个别登记寮屋有怀疑违规扩建的情况,辖下的寮管处会作进一步调查及跟进。至于在东丫背村发现的8个渡头,地政总署回复指,其中3个渡头位处政府土地,现供公众人士使用,又指有关渡头是否公共设施,仍须跟进。制订大潭及石澳分区计划大纲草图的规划署及城规会则表示,并未收到在东丫背村兴建码头的规划申请。
发展局局长陈茂波周四(9日)对香港传媒表示﹐已责成地政总署,不论涉及的人背景是甚么,都要按法律严肃跟进,一有结果会对外公布。
陈茂波说:不论涉事人的背景是什么,是什么人,地政总署,我已经责成一定要严肃跟进,当我们有结果的时候,我们会向大家公布。
对于报道指,地政总署明知有此情况,但因涉及前高官和富商,因此未有主动跟进,陈茂波称,暂时见不到此指控有何证据。陈茂波又指,一般来说,寮屋是不可作结构、用料方面的大改建。
民主党南区区议员区诺轩发表声明﹐促请政府撤查寮屋改建事件。区诺轩强调区内已非首次发现违法扩建寮屋,显示政府官员未有吸取教训,再次失职。政府应该成立小组,清查区内寮屋违法扩建问题,以及海岸保护区有否被破坏。区诺轩认为政府除了要清拆扩建寮屋外,应尝试追讨多年来损失的地价及租金,否则只会继续姑息,没有阻吓力。
根据《土地(杂项)条例》,任何人在政府土地建造构筑物即属犯罪,可罚款一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寮屋在香港是指非法占地而建的临时居所,其建筑通常相当简陋,大多以铁皮及木板等搭建而成,所以又俗称铁皮屋、木屋。香港政府于1982年及1984年至1985年为所有寮屋进行登记,纪录每间屋面积、高度、居住人口等资料,自此居民不能自行扩建房屋(僭建),否则会失去寮屋一旦清拆时迁往公屋(俗称「上楼」)的资格。截至2009年,香港仍有寮屋二十多万数间,有人居住者八万多间[,当中包括黄大仙、鲤鱼门、茶果岭、薄扶林村,以及新界等多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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