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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报告:3年内纠正超期羁押193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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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公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实施评估报告》。报告指出,2012至2015年,共发现超期羁押1,974人,提出纠正1,967人,已纠正1,93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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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图源:新华社)

陆媒《新京报》称,中国当局对羁押的监督更加严格。公安机关对在押人员因病或因伤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可以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情形、不适宜继续羁押的,及时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2012到2015年,中国检察机关对不具有羁押必要性的案件共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8,3341人,办案机关采纳7,7591人,采纳率为93.1%。

报告还提到,2012至2015年,中国检察机关因被监管人受到体罚、虐待、违法使用械具、禁闭等向监管机关提出纠正意见7,770人次,已得到全部纠正。

中国当局表示,为了保证人权,2015年3月发布实施的《监狱罪犯死亡处理规定》对监狱罪犯死亡的报告、调查处理、检察、责任追究作出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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