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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屠杀惨案:澳洲禁枪前的黑历史

在美国夜店枪击惨案发生两天后,赫芬顿邮报记者来到了当地一家枪支商店,买了一把AR-15步枪,用时仅38分钟,这还是因为枪支交易火爆的缘故,以前只需要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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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13日,顾客在美佛罗里达州奥兰多商店查看半自动步枪(图源:新华社)

在1996年以前,澳大利亚也是如此,枪店就和家具店一样普通,各个类型的枪械都有,价格便宜、手续简单。

自然,枪击案也和今日美国一样普遍。不过,澳大利亚早前各州的管理力度不同,西澳的枪支管理相对最严格,因而枪械暴力犯罪率最低;而昆州的法律力度则最弱,枪械暴力犯罪率也很高。

1987年1月,一名德国记者驾车从北领地开往西澳的一路上射杀了5个人,每次都是一枪爆头,手段残忍,因而被媒体冠以“金伯利杀手”之名。

同年8月9日,在维多利亚首府墨尔本市的Hoddle街,一名19岁的青年南特用散弹步枪和M14步枪一连枪杀了7人,枪伤了19人。

几个月后的12月8日,在墨尔本市女王街邮政局,一名22岁的青年维特科维克用枪打死了8人,枪伤了10人,然后从高层坠楼身亡。同月27日,在南澳首府阿得雷德市以东的一个农场发生枪杀案,3个人被打死。

1991年,33岁的弗兰库(Wade Frankum)就是以狩猎为理由拿到枪支,尽管大家都知道他不打猎。拿到枪支后,弗兰库在斯特拉斯菲尔德广场对着人群扫射,10分钟内连杀7人,伤6人后自杀。

次年,45岁的贝克尔(Malcolm Baker)枪杀了自己的女友以及另外5人,还伤了其他人。

一桩桩由枪械引发的命案并没有促使严管枪支,直到1996年。

该年4月28日,在澳大利亚塔斯曼尼亚州的旅游胜地阿瑟港,一名28岁、无业的汉·马丁·布莱恩(Martin Bryant)手持着AR-15半自动步枪冲入当地著名的黑箭咖啡厅(Broad Arrow Cafe)和西斯岬海角大楼(Seascape)向游客乱枪扫射,造成35人死亡、17人受伤的惨剧。其后,数百名特种警察人员出动,但警察的火力装备竟然远不及歹徒,最后凶手在换弹夹时被路人制服,这才结束了这场残忍的屠杀。

7个月后,法庭控告马丁35宗谋杀罪名均成立,即马丁被判为每个受害者终生坐牢一次,总共需服35个无期徒刑,并“永远不得释放”。凶手闻判后当庭大笑,毫无悔意。

这次屠杀让澳大利亚人不能不正视“枪祸”的危害性了,时澳大利亚总理的约翰·霍华德(John Howard)借助民间的不满情绪,推动各党派和各地方政府达成协议,在一年内通过新的枪支法律,禁止半自动步枪。

为了配合新法,国会通过议案,展开了大规模的回购枪支行动。政府用市场价格回购了65万支枪。在那之后,澳大利亚就未曾发生过大规模的枪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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