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官场贪腐大老虎、前中央政治局常委、前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家族,续有成员获刑;继周永康妻儿日前因受贿先后被判刑后,其侄子周锋今日亦因“利用影响力受贿”、“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假发票)两罪成立,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900万元(人民币.下同),同时追缴违法所得,惟法院无公布案件详情,亦未公开涉案金额。

湖北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今日发布消息,指该法院依法对邛来市鸿丰钾矿肥有限责任公司、被告周锋、周益春、唐志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周锋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认定邛来市鸿丰钾矿肥有限责任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罚款100万元。
法院指,周锋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罚款5900万元,及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同案的周益春和唐志国则亦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及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宣判后,周锋、周益春、唐志国当庭表示不上诉。
早前有大陆官媒报道指,周永康曾要求中石油集团前董事长蒋洁敏对周锋予以关照,周锋因此违规获得吉林油田两块油气田合作及开发权后转让敛财,非法获利超过2.1亿元,但今次判决,法院对此只字不提,亦无公布案件详情。
据悉,周锋的父亲周元青是周永康的三弟,曾担任江苏无锡惠山区国土局副局长,母亲周玲英亦曾活跃商界,其控股公司垄断江阴奥迪车销售,并与中石油旗下“昆仑能源”合作涉足液化天然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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