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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廉政公署控告梁国雄公职行为失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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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长毛”之称的香港立法会议员梁国雄,曾涉嫌从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手中接受一笔25万港元款项(1港元约合0.129美元)。香港廉政公署23日拘捕并起诉梁国雄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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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位议员曾收受黎智英捐款给未申报(图源:中央社)

廉署公布,梁将于24日上午9时30分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控方将申请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据“香港01”6月23日报道,

梁国雄涉嫌于2012年5月22日,以个人名义透过黎智英助手Mark Herman Simon从接受一笔港币250,000元的款项。

廉署较早时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廉署早前完成调查程序,23日起诉长梁国雄职人员行为失当,控罪指长毛身为公职人员,涉于2012年5月22日至2016年6月23日期间,未有向立法会申报或披露有关捐款,在执行公职过程中或在与其公职有关的事上,无合理辩解或理由下,故意及蓄意作出失当行为。梁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应讯。

长毛23日出席立法会会议前回应称“没什么特别呀”,形容事件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指由廉政公署上门搜证及拘捕至今已经4个月,一直未知审讯日期,强调自己没有想过检控是否与选举有关,自己未报名参选,但承认案件考验选民对他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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