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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为何久不出台 背后原因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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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6月27日,中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民法总则草案。民法总则草案是民法典的总则篇,对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则作出规定,在民法典中起统率性、纲领性作用。因此,今天初审的民法总则草案,相当于本次民法典编撰局部揭开面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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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环境新增民事责任

本次民法典编撰,是建国以来的第五次。前两次编撰,分别于1954年、1962年完成了民法草案、民法草案“试拟稿”,可由于“反右”、“文革”等原因,编撰工作均中途搁置。

改革开放后,第三次重启民法典编撰,但是受当时的条件限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还未形成,这次编撰也中途停止。当时,立法机关决定,先分别制定民事单行法,待条件具备时再制定民法典。2002年,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民法典草案,但鉴于民法典内容复杂、体系庞大、学术观点有分歧,这次审议后,民法典编撰再次延期。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编纂民法典,这是在中共中央文件中首次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新中国成立以后的第五次民法典编撰随后启动。

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表示,编纂民法典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民法典将由总则编和各分编(目前考虑分为合同编、物权编、侵权责任编、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等)组成。建争取于2020年3月将民法典各分编一并提请中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从而形成统一的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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