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九层妖塔侵权案一审宣判 导演陆川无责胜诉

声明:本文转载自 「林特博客」,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针对《鬼吹灯》作者张牧野起诉电影《九层妖塔》歪曲篡改原著一案,法院已作出宣判:并未侵犯作者保护作品完整权,只侵犯署名权,但陆川非电影著作权人,不承担责任。此外,张牧野的100万元(1元人民币约合0.1504美元,下同)索赔也没有获得支持。

文章配图

《九层妖塔》被原著《鬼吹灯》作者起诉(图源:@电影九层妖塔)

据报道,北京时间6月28日上午,北京西城区法院对《鬼吹灯》作者张牧野起诉电影《九层妖塔》歪曲篡改原著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九层妖塔》并没有致使小说的社会评价降低,损害作者声誉,因此并未侵犯作者保护作品完整权。只是确认电影侵犯张牧野署名权,由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梦想者电影(北京)有限公司、乐视影业(北京)有限公司及第三人北京环球艺动影业有限公司在发行和传播电影时署名天下霸唱为电影《九层妖塔》的原著小说作者,并就侵权行为刊登致歉声明,消除影响,导演陆川不是电影的著作权人,不承担责任。张牧野的100万元

索赔也没有获得支持。

对于一审宣判结果,陆川的律师表示,“判决非常公正,还原了案件的事实真相,显示了法院依法判案的水平。对于正在蓬勃发展的中国电影业起到了一个非常积极的正向引导作用。”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