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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深改组会议提“革命” 再释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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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五次会议并发表讲话。他强调地方是推进改革的重要力量,各地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等;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2015年各地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情况和工作建议综合报告》等若干意见、方案,其中透露了两个最为值得关注的资讯:

第一个是强调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通过法庭审判的程式公正实现案件裁判的实体公正,防范冤假错案发生,促进司法公正。

在以聂树斌案、陈满案为代表的冤案不断曝光之际,北京当局在规范员警执法权力的同时,也在推行司法改革,包括诉讼制度改革,而其效果如何,还有待时日检验,但这至少会让曾经无法无天的检察院、法院在审判时有所忌惮。不过,缺乏监督的诉讼制度注定将存在先天不足。

第二个是强调〝改革是一场革命,改的是体制机制,动的是既得利益,不真刀真枪干是不行的〞,要〝形成改革者上、不改革者下的用人导向〞。

在汉语词典中,〝革命〞的意思是指〝自然界、社会界或思想界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深刻质变〞,而古代凡是朝代更替等也皆称为〝革命〞。〝革命〞与〝改革〞一词略有不同的是,〝改革〞一般指在不触动根本制度的前提下,进行局部的调整,而〝革命〞则指对旧的事物、制度或思想进行彻底变更,使其产生深刻的质变。

早在2014年6月,身为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组长的习近平在主持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在论及能源生产和消费、能源技术及体制时,习近平曾首次弃用〝改革〞的习惯性用法,而一律以〝革命〞这一更具政治意义的词语取而代之,这显然不同寻常。当时有分析指,习近平更换一个名词,显示中央的动作和决心很大,其背后有着推动中国经济发展模式转变的深切意涵。

两年后,习近平再度提及〝革命〞一词,而且是在〝体制机制〞方面,在〝动既得利益〞方面,其暗含的应该不仅仅是在经济体制方面,而且是在政治体制上,其传递的是最高层的决心和未来动作的力度,这与这三年来一再释放的变局信号遥相呼应。

今年5月,习近平在召开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发表讲话,公开称中国正经历着中国历史上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而此前,习近平还接连提出〝这是个历史性的时刻〞、〝改革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生存还是毁灭〞等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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