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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破坏美国国父们建立的制度的都是伟大的总统

林肯:发现了民主对共和制度的破坏方式,利用简单多数完成了对美国建国的一个根本原则(合法私有财产不可侵犯)和联邦权力对州权力的侵犯。从而开启了被建国者们几乎一致反对的泛民主制度对共和的破坏。

F 罗斯福:发现了如何利用总统权力通过操控宪法法院来扩大总统权力并侵犯议会的立法权。建立了类似老鼠会的社会保险制度和广泛福利制度,开启了彻底破坏美国建国的原则之一(公民对政府的独立性)的过程。选举制度成为了一中准贿选制度。

JFK: 民权法案确立了不分种族性别的政治权利的同时,破坏了当初美国政治的一个本质的要求:权力和义务对等。JFK之前的美国政体下,具有投票权的人需要完成义务或具有完成义务的要求:纳税和兵役。从JFK开始,美国的选举彻底剥离了对结果投票人和对结果承担人之间统一。美国的共和民主制度算正式开始画句号,成为普遍民主。

而这三个,都是在最冠冕堂皇的口号下偷换一些概念完成他们对美国建国确立的制度的破坏的林肯:在多数人的支持下(无代价,不补偿公民合法财产损失,为多数人的财产增加)解放奴隶。

罗斯福:宪法法院应该听取民众的要求(取代议会对法律的立法权,完成少数人对法律的直接建立)。The only fear is fear itself, 国家应该对每一个人的生活负(无须个人先完成努力的)责。

JFK: 人人权利平等(但不需要义务平等)。

庄子讲圣人不死 大盗不止。美国的历史算是又一个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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