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宁市民张丽已怀身孕,在传唤至派出所调查期间,不许吃饭、喝水、休息,且铐手脚,8个小时后流产。其上诉提出赔偿要求,最终仅赔偿医疗费损失233.10元。事件曝光后,网友纷纷痛斥。“纳税养你们这些人,还被这些人不当人看”,“赔偿两百多块钱就这样草芥人命?肚子里面的小生命就不是生命了?,”一个生命200块,这个国家真让人羞耻”,“社会的腐败,人性得丑陋“。政法系凌驾法律之上为所欲为。

孕妇是最应该被照顾的,因为她承载的是下一个生命,这是对生命的尊重(网络图片)
警权之所以被滥用,背后是维稳体制的支撑,所以“法治理想”无法撼动它。六四后江泽民治国有软硬两手,软的就是“闷声大大财”,硬的就是打造政法系专政,专政那些不肯对中共“闷声”的抗暴民众。当政法系利益集团形成壮大后,必然会为敛财对百姓无法无天为所欲为。
涉嫌犯案被扣手脚8小时流产
澎湃新闻报道称,2015年7月10日上午,城西公安分局胜利路派出所接到报警,西宁市城西区地税局工作人员称,前一天其在西宁市地税局上班期间,发现一张冒用其单位印制的假发票,持有人已经被控制住。
胜利路派出所警察将张丽等人口头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
张丽称,在被传唤期间,警察不仅不让她休息,反而让她坐在审讯椅子上,同时铐住她的手脚,且对她怀孕一事置之不理。
当天17时30分左右,由于长时间未被允许吃饭、喝水,不允许休息,她头晕恶心、流汗,心跳突然加快,肚子疼痛难忍下身开始流血,最后流产。
经检查诊断为:阴道出血待查,完全流产,尿妊娠试验结果为阳性。
申请赔偿获赔233.1
张丽要求赔偿其医疗费466.20元,误工费34683元,并责令城西公安分局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
西宁中院认为,根据《刑事诉讼法》,在出示证件的前提下,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而城西公安分局在口头传唤张丽时没有出示工作证件,并在候问期间流产。城西公安分局的行为与张丽流产之间具有一定的关联性。由于张丽本身有流产史,也是此次损害后果的原因之一,城西公安分局应当承担张丽的部分医疗费损失。
但误工费和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并以书面形式登报向其赔礼道歉,不予支持。
6月29日,西宁中院作出裁决,由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公安分局赔偿张丽医疗费损失233.10元,驳回张丽的其他赔偿请求。
网友评论:
@金小金的微博:“为什么要这么对待一个孕妇?还拷在椅子上八个小时!我也是刚刚怀孕的孕妇!平时让我坐家里吃饭的凳子时间久了我都会不舒服何况是拷在凳子上长达八个小时之久!就是因为是小公民?无权无势?最后就赔偿两百多块钱就这样草芥人命?难道不是杀人凶手?肚子里面的小生命就不是生命了?”
@蔽幽:“不知道这个数字咋来的,有零有整,好像很仔细推敲过的样子。”
@齐欣:“释放之后才去告派出所的,还有传唤根本就不允许采用戴手铐。”
@咕叽咕叽sj:“纳税养你们这些人,还被这些人不当人看。”
@九月青衫:“一个生命200块,这个国家真让人羞耻”
@ Chichi_JJ:“200多是怎么算的?住院一天都不止这个数吧!”
@ youyou_suzhou:“社会的腐败,人性得丑陋,孕妇即使有错,应该特殊处理,草菅人命,人的道德良知干嘛去了。”
江泽民一手打造警察国家
警察得以滥权的基础——维稳体制,则是在江泽民时期坐大,在周永康任政法委书记期间达到极致,政法委一度成为“第二权力中央”。目前政法系统仍然在其“无法无天”的惯性下运作,甚至政法官员还在借手中权力给习近平提出的“依法治国”搅局,对抗习对他们的清算。以法治理想去打它,它自岿然不动”。
美国媒体人、特约评论员“在水一方”曾表示,在1989年六四之前,胡耀邦平反大量冤假错案,邓小平授命彭真健全法制,取消了反革命罪,那时是中共司法最好的时期。但是到邓小平1997年死后,江泽民大权在握,腐败治国再无顾忌,焖声发大财上行下效,压榨民众疯狂敛财,造成社会矛盾日益尖锐。
特别是2年后到1999年,江泽民下令3个月消灭法轮功失败后,推行的镇压政策是“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灭绝”、“打死白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转化一个法轮功学员就给几千上万的奖金,还可以升官发财。同时给从中央到地方610系统播发巨额经费,将政法系成功的系统的转变成了利益集团。
虽然习近平当局要求“依法治国”,发布“终身追责”新规,但如今的政法系统,虽然周永康被抓,但仍然是江泽民时期留下的班底,大小官员大部分还是那个时期提拔上来的,无法无天、欺压民众、草菅人命,不会对习近平提出“依法治国”当回事。
习近平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政法系统的无法无天和胡作非为已经激起极大民愤,威胁到了中共政权的合法性。习近平要维护政权,就必须要挽回整顿司法,希望让民众从新建立对中共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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