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肯德基和苹果 是爱国还是祸国? - 新闻详情

抵制肯德基和苹果 是爱国还是祸国?

来源:苏禾博客

分类: 💡 思想

发布时间:2016-07-18 03:22:43

这是一个情绪有些亢奋的夏天。7月17日,河北乐亭县肯德基餐厅受到某些“爱国”青年围堵,他们打着的横幅上写着“抵制美日韩菲,爱我中华民族,你吃的是美国肯德基,丢的是老祖宗的脸”。社交媒体上流传的一些视频信息显示,有类似青年在麦当劳肯德基店内滋扰顾客,斥责消费者不爱国。同时,中国网络又热炒起所谓苹果输入法意图“击沉中国”的传闻,并因此引发网友呼吁抵制苹果电子产品的所谓爱国行为。

抵制肯德基最终受害的是谁(图源:Reuters/VCG)

对此,深圳晶报评论认为,这种亢奋的情绪似曾相识。在2012年的抗日大游行中,西安一个名叫蔡洋的“爱国青年”用手中的U形锁狠狠地砸向一名日系车车主,后者的脑袋被砸出个大窟窿,经过2年的治疗后,他的右肢体仍然完全瘫痪,丧失了所有功能。伤人的蔡洋则被判刑10年。

如果把视线拉得更长一些,1919年的五四运动也有抵制和焚烧日货的行为,贪图便宜买日货,或者乘坐日本轮船的市民,会被当面讥为亡国奴,有时甚至衣服上会被恶作剧式地盖上“亡国奴”的印记。如果说近100年前的五四运动有特殊的时代和历史背景,那么如今,一些国人还在用极其野蛮的方式爱国,则让人感觉恍如隔世。

包括围攻肯德基这种令人哭笑不得的做法背后,除了粗野无礼,更多的恐怕还是无知。在全球化时代,任何一家企业、商品等等,都可能打上不同国家的印记。肯德基虽是美国企业,但早已实现中国本土化经营管理,也是依法纳税的市场主体。包括眼下风头一时无两的BAT这样的网络巨头,背后的大股东也都是“老外”。比如阿里巴巴的第一大股东是日本软银,腾讯的第一大股东是南非的米拉德国际控股集团公司,而那些在网上兴奋不已地表达激进爱国情绪的人,恐怕还不知道互联网始于美国……

那么再过五年、十年甚至更长时间,我们是否还会面对近100年前的场景?这其实是一个很值得琢磨的问题,因为野蛮的爱国行径背后展现的是无知的惯性和顽固,如果他们永远不懂什么是爱国,那么就只能表现为害国,多少年后都一样。

直到现在,许多人对爱国的学习和认知,还停留在战火纷飞的爱国主义影片和空泛无物的爱国主义口号上,他们从未认真地去思考过“国”与“爱”究竟是什么,又或者,他们接受的教育和资讯就没有包含这些更重要、更有价值的内容。凡事因果相承,行为是思维的映射,而思维又同教育、习得、认知紧密相联。

某种意义上,如果不改变某些教育理念和教育方式,野蛮爱国的闹剧还会一再上演。真正的爱国教育,需要让每一位公众懂得国家的意义,权力和权利的边界,以及热爱它的道理与方式。爱国不能成为一个空洞的口号,也不能成为被利用的工具。爱国是一门大学问,为什么爱,怎么爱,背后有太多需要学习的东西。

南方都市报评论认为,苹果输入法“击沉中国”的传言,所考验的主要是对待某个突然被归纳的社会传言,能否基于冷静、理性的判断去表达观点。只要经过简单的测试和基本的技术分析便不难发现,所谓“击沉中国”、“搞垮中国”不过是搜索引擎技术性的一个算法问题,因为某个新闻热点引发的某个新闻关键词的搜索热,阴差阳错、断章取义地被看作一个惊天大阴谋,进而群起抵制,群情激昂。

动辄抵制某国商品,或者以抵制的名义宣泄某种情绪,在经济全球化、分工日益细致的当下,可勉强作为一种观点,作为行动的有效性与可行性,则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一件产品、一种餐饮服务甚至一项发明,具体由哪一个国家独立完成,判断变得越来越艰难。包括宣扬抵制立场的当事人,都无法彻底断绝与所抵制国家商品的所有联系,用某国品牌相机拍摄抵制某货的现场,用某国发明的手机操作系统,传播抵制其产品的言论,加之对购买某产品与资助所谓未来战争之类因果联系的强拉硬扯,不仅逻辑混乱,而且语无伦次。

公民个人的情感表达,或可以感性一些,但一个社会的公共判断,却不能因此失了方寸。公民表达对国家的热爱,是一种正常的观点和情感,社会的底线在于,表达的过程、方式并不因表达内容的“当然正确”而没了边界、突破规范。进一步讲,公民个体的观点,或许一定程度上有对错之分,谨守法律边界的表达,无论观点的对错、高低,都依然处于表达的范畴。这里提到的法律边界,就是你的表达自由以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利为界线。

以某些网民因误解而发起抵制苹果、甚至日前热议的河北某地市民抵制肯德基为例,对某种品牌、企业表达不信任或拒绝,不论基于怎样的逻辑,只要其言行依然在法律的范畴之内,便应当被宽容。但任何人的言论(甚至行为)表达,最起码的边界在于不能因这样的言行而让他人的权益受损。苹果公司会否因谣言而商誉受损,肯德基门店因抵制行为而无法正常营业,前往肯德基就餐的普通消费者因言行失控的抵制行为而权利受到侵害、就餐遭遇干扰,这便不再是表达的合法范畴,而成为需要法律介入的侵权行为。更不消说,几年前曾有以抵制某货名义对公民人身进行的侵害,终致重特大刑事案件。

以什么样的名义表达怎样的观点,本身并不可怕,开放、文明、多元的现代社会,越来越容得下不同的观点表达,截然相反的论点在法治社会同样可以和平共处。现在的问题在于,言论、观点(甚至以行为的方式所表达的观点)所应遵守的法律规范,司法应当有一致、明确的态度。堵在商家门口干扰人家的正常经营,阻止他人进入被抵制的商家消费,与站在不影响交通、不干扰商家营业的地方和平表达抵制的观点,有着非常大的、法律上的区别,这也是公民表达自由与涉嫌违法甚至犯罪的差异所在。学会表达观点,学会以合法、克制、理性的方式表达哪怕再激烈的情绪,是很多人最需要补上的一堂公民课。

百余年前,中国近代思想家严复译著《群己权界论》,所要劝谕国人的核心意旨,便在于“人得自由,而必以他人之自由为界”,这也是书名“群己权界”的精义所在。100多年过去,权利的边界依然是公共讨论、乃至公共行为最需要厘清的问题,也是诸多个案频繁在辩论着的核心议题。“爱国可以,但请别盲目”,表达可以,但也请尊重、不侵犯他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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