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可能认识到必须、也愿意从(“原教旨”意义上的)马、列立场上后退,但下意识里却仍认为“社会主义”是很正面、“天然高尚”、并且“代表了公平正义”的,甚至仍然是很“超越”和“先进”、因而应该继续坚持的。但是业已经历了马列理论框架里这么多次的“符合常识却极谬误”,即“想当然”,有没有想过,这只是又一个想当然呢?
与资本主义标签式的“优胜劣汰”甚至“丛林法则”相比,“社会主义”这种价值观念更着重于“结果平等”——而且往往是无差别的结果平等。作为一个农民起义成功而建立起来的国家,再参考历次农民起义口号里无一例外的一个“均”字,“社会主义”被确立为官方立场是毫不奇怪的;同时,农民传统上有着根深蒂固的不思进取、贪图眼前安逸的特点,而“不必为竞争失败而担惊受怕”正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优越性”之一。
从这个意义上讲,“社会主义”更象是一种改头换面、精心包装过的“封建主义”,与之相比,代表着工业文明的资本主义,无疑应该是更进步的。事实上,越是在那些“社会主义”国家里,等级和特权这些封建本性就越是表露无遗、大行其道;而在资本主义国家里,“国王”、官员和平民却总是可以真正地平起平坐。抛开那些陈词滥调、周而复始的灌输和宣传,二者之于平等,孰真孰假,不是一目了然吗?
同时,平等并不是全等,更不是平均。如果承认人的先天能力和后天努力是有差别的,就应该承认,这种差别也必须体现在结果上,才是真正的公平——平等更应该是一种过程平等、机会平等。追求(绝对的)结果平等,至少在现阶段,只能落于奖励懒惰和平庸,导致逆向淘汰。
从更具体的层次来看,公有制和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的两大根本特征。而现在,正是这二者的残余在阻碍着中国的进一步发展;可以说,中国的发展,现在已经到了不得不彻底将它们废除的时候了:
首先,因为公有制沾了一个“公”字,就是必然先进的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以上世纪五十年代的公社化为例,至今有人觉得这样的“集体农庄”是一种更高级更现代的农业生产组织形式,更适应生产力的发展、符合“国情”。然而,如果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十倍(十倍则意味着“一人干,九人看”),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就将出现,那么这种强行把人口拴绑在农村和农地上又无事可干的“集体农庄”有何先进之处呢?而现在农业劳动生产率是在以几十倍、几百倍、甚至上千倍的速度提高中,“集体农庄”又是如何符合国情的呢?难道为了这种农庄经济的维持,就要人为地去压制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只允许有不超出一、二倍的提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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