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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法院裁定三名学生运动领袖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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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双学领袖”现任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主席罗冠聪及前学联秘书长周永康3人涉2014年9月26日“重夺公民广场”,被控“参与非法集会”及“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会”共4罪,于7月21日香港东区法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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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夺公民广场是指2014年9月26日晚上,由香港专上学生联会和学民思潮发起冲入政府总部东翼回旋处“公民广场”的公民不服从行动,同时大量声援民众也陆陆续续聚集在“公民广场”以支援学生。而这最终为“占领中环”争取普选运动长达79日的堵路抗议拉开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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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张天雁裁定黄之锋参与非法集会罪有罪,但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结罪无罪。周永康与罗冠聪分别被起诉一项参与非法集会罪和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结罪,两人均裁定有罪。裁判官押后至8月15日判刑,三人获准取保候判,他们表示仍要研究判决书再决定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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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香港《公安条例》规定,参与非法集会罪最高可被处以五年有期徒刑,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结最高可被判处三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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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确定罪名,罗冠聪原定于今年9月参加香港立法会选举将失去参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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