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起,北京市三中院试点使用送达一体化系统,民三庭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部门。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该院召开的“送达一体化系统试点情况新闻通报会”上获悉,6月15日至7月22日,该院民三庭共收案551件,使用电子送达共301次,送达成功数113次,成功率38%。

图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资料图
送达率不足四成,律师偏爱纸质文书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
“法官收案后,法官助理电话联系当事人,主动说明电子送达的优点、适用范围、程序及法律后果,询问当事人是否同意使用电子送达方式。”北京市三中院民三庭庭长候军表示,如果当事人不同意电子送达,法官助理记录原因后转为传统送达方式。
据候军介绍,现阶段该院使用电子送达系统的文书范围为人民法院制作的程序性诉讼文书,主要包括:受理案件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出庭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等七类诉讼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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