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改革”是习近平上任后所确立的执政核心主题,凭借这面旗帜和一系列强势动作,在短短两三年间,中共第五代领导人已获得了巨大的民意支持。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启动全面深化改革(图源:Reuters/VCG)
习近平的改革思路集中体现在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其内容包括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财税体制、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等内政外交各个方面。三年过去了,中国的改革虽然在一些方面初见成效,但距离改革目标的全面、最终实现还有不小难度。这包括三方面原因:
第一,官员懒政怠政,改革政策难以落实。普遍认为,中国政府改革方案难落实和地方官员懒政有关。就像总理李克强一直以来所痛斥的,“一些政府官员抱着‘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甚至‘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态度,敷衍了事”。事实上,这与中共高压反腐不无关系。作为中共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共反腐在整肃风气、重塑形象上作用明显,但是也造成了一些中共官员懒政怠政。
江、胡时代,中共虽也有反腐动作,但其力度不可和今天同日而语。十八大后,中共反腐制造了强大的政治压力造成官员贪腐的政治成本大幅提升,官员已经不敢像以往那样肆无忌惮地贪腐,但也存在“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情况。而中国公务员工资整体水平在世界范围内相对较低,加之,中国国内日益增加的生活成本,避免工作的政治风险、懒政怠政似乎成为了他们的“理想选择”。
第二,欠缺制度保障,改革遭遇技术难题。在中共以往的改革方式中,一般都是通过单行政策的方式实现改革,而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则相对落后。例如,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推行了农村土地改革,通过改革,中共在农村土地公有制框架下实现了将农民所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实现分离,一方面农民终生具有土地承包的资格,另一方面农民可以通过将土地经营权进行出让,实现更多的财产性权利。
这项改革确实解决了农民在土地流转的一级市场中无定价权的问题,但是也造成了很多技术性难题。目前,中国大陆土地确权的依据是大陆的《物权法》,而现行物权法中并无关于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相关规定。换言之,农村土地经营权在流转过程中所产生的纠纷,可能面临无法依据“物权法”进行救济的命运,而中国大陆的法院也无法引用中共官方文件进行裁决,所以,诸如此类的一些改革政策在中国大陆的处境还是十分尴尬的。
第三,理论创新不足,难以形成改革合力。中共虽历来重视自身的理论工作,但近十年以来的理论工作似乎并不尽如人意。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共希望通过创新理论来凝聚全社会的共识来形成改革合力,而成效并不高。
一方面,中共理论界还没有跳出自说自话式的话语体系,从而使理论成果难以深入群众;另一方面,中共理论界缺乏用其官方哲学解读当前世界政治经济局势的能力。中共官方似乎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中国大陆内蒙古电视台在今年5月5日推出了一档名为“马克思·靠谱”的节目,力图用年轻人的语言解读中共官方哲学,也就一些现实性问题作出了回应,但这并不能改变中共理论界创新性不足的问题。这种理论创新的不足,直接造成了中国社会对于改革缺乏共识,使得习近平的改革很难全面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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