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发海内外舆论强烈关注的中国改革派标杆性杂志炎黄春秋被强占及停刊事件,近日持续发酵。炎黄春秋委托的律所星期二在北京举行起诉中国艺术研究院的专家论证会,包括四大法学家在内的十多位知名法律专家与会。同时,炎黄春秋发表与艺研院脱离“主管主办”关系的声明,坚持诉讼到底,维护杂志社的合法权益。
有中国四大法学家之称的原中国法学杂志总编郭道晖、前政法大学校长、人大法委会副主任江平、原社科院法学所法理研究室主任李步云、全国人大法工委研究室原主任高锴,以及其他知名法律专家熊文钊、何兵、张千帆、徐昕等十多人,8月2日参加了由炎黄春秋的法律代理北京莫少平律所主办的“炎黄春秋杂志社诉中国艺术研究院案专家研讨会”。
炎黄春秋杂志的副社长胡德华、总编辑徐庆全、副总编王彦君,以及莫少平律师也参加由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案例研究会秘书长李轩教授主持的论证会,并对案情做了说明。
违法违宪
据悉,与会专家从宪法、民法、行政法、诉讼程序法、法学理论等角度,对炎黄春秋杂志社起诉艺研院违约撕毁协议案进行了探讨,并给出法律意见。会议将形成由到会专家签字的专家意见书,提供给司法机关参考,并向全社会公布。
曾担任人大法工委研究室副主任、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的郭道晖,在会上发表《对〔炎黄春秋〕被非法夺权事件的法理评议》的文章。郭道晖表示,文化部下属的事业单位艺研院,不经双方协商,用非法行政命令手段,单方面撕毁与另一个社会文化组织炎黄春秋杂志社订立的协议并强占,令人感到文革某些现象在回潮,而与炎黄杂志属于平等合作关系,并非行政隶属关系的艺研院,单方撕毁双方必须遵守的协议,既违法,又违宪,既违法,也失德,不仅无效,理应受到法律追究。
此前,炎黄春秋委托莫少平律所向北京朝阳区法院提出诉讼,指艺研院单方面破坏协议,要求法院颁令艺研院擅自撤换杂志社领导层的行为无效,但不获受理立案,法院指纠纷涉及内部管理事宜,而非法律上平等个体。
炎黄春秋发表声明反驳说,艺研院只是业务上有讨论和指导职责,并非上下级关系,彼此人事和财务独立,互不干涉。杂志社认为,法院没有着眼于原告和被告的法律关系,反而在非法律关系上兜圈子,令人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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