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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明确执纪重头 立案审查只是极极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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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8月22日,中纪委再度刊文称,“对轻微违纪的同志可以进行组织调整,或给予轻处分,这种惩戒就是为了救人,对党的事业和干部本人损失也会小得多。”

文章配图

中共反腐持续(图源:VCG)

文章称,谁都不是从一开始就堕入严重违纪违法深渊,党组织听到对干部的问题反映不能讳莫如深,对苗头性问题提提醒、敲打敲打,请他向组织作出说明,或者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都可以防止滑得更远。对轻微违纪的同志可以进行组织调整,或给予轻处分,这种惩戒就是为了救人,对党的事业和干部本人损失也会小得多。

在稍早前,中纪委曾发文批“有人要翘尾巴,百姓教育子女,亦常说不要翘尾巴,做人做事都要夹紧尾巴,做官更要夹紧尾巴。该文作者习骅曾发表过多篇文章,包括被视为影射某前中共政治局常委的“庆亲王”文章。文章提到,依然有一些人的思想停滞,尾巴仍然翘得很高,为官行事依然我行我素,甚至不收敛不收手。

文章写道:纪委的责任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执纪的力度不是小了、而是更大了,必须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历史上我们管党治党的方式也是多样化的,不是只有处分这一种。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性的提醒、约谈乃至轻处分,应该是纪委工作的重头大头,而立案查处只能是多种处置方式中的极极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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