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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派党员深入社会组织加强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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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要求加强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引发各界关注。新的指导意见说,要“加大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力度,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对具备条件的分支机构,督促其及时建立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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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28日,《中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通过(图源:AFP/VCG)

《意见》指出,在各类社会团体中,提供老年护理、娱乐服务及在社区传播农业科技的团体可简化注册流程。

行业协会和涉及科技、慈善、城市与乡村社区服务的机构可直接在地方政府或民政部门注册。那些作为半政府机构的组织则需切断与政府的联系,而政府官员也不能继续在相关组织任职。

《南华早报》8月22日刊发题为《中共派党员深入各类社会组织 加强管控》的文章称,这意味着近年来蓬勃发展的环保组织、LGBT组织和女权组织等将在未来受到相关部门的审查。

文章指出,有环保主义者评判此举是一种倒退,许多基层环保组织在注册流程上一直相对轻松,环境保护不涉及政治敏感问题,因此环保组织应该享有更大的自主性。

报道引述清华大学教授贾西津称,“《意见》的出台表明党内已经就中国需要社会组织达成共识,从某种程度上讲是一件好事。但是,很明显,《意见》没有跟上飞速的社会发展。”

气候组织大中华区总裁吴昌华表示,《意见》明确了政府管理社会团体的方式。“《意见》明确指出社会团体需遵守法律并严格自律。很明显,政府希望社会团体为社区和弱势群体服务,并愿意承担相关费用。”吴昌华同时指出,这种自上而下的方法可能令社会团体丧失独立性,使得他们很难监督政府。

此外,美国之音引述美国国务卿克里(John Kerry)的话说,“这部法律对美中两国人民之间的联系和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将产生负面影响,为外国NGO及其中国伙伴创造了一个不确定的不利环境”。

中国媒体曾报道称,境外一些有着西方国家政府背景的国际组织,有目的地资助中国的非政府组织,甚至煽动街头运动,鼓励律师的激进活动,危害中国的安全。

中国并非首个作出此番表态的国家。在2015年,俄罗斯司法部表示,一些从事政治活动、得到外国资助的非政府组织近年来异常活跃,试图改造俄政治体制,对政权构成威胁,俄当局将继续注意非政府组织接受外国资助情况。

有观点认为,非政府组织是美国和欧洲一些国家推动自身价值观在全球传播的重要载体,美国国务院发言人的表态并不出乎外界预料,但预计中国不会接受美国的抗议,这种行为往往被视作干涉他国的内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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