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推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三年滚动实施方案(2016-2018年)》,分年度明确了137项重点工作和127项重大项目,在引发各方面高度关注的同时,出现了“国家又给了东北1.6万亿”等不太准确的解读。8月24日,围绕社会普遍关心的《实施方案》相关话题,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记者独家专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振兴司有关负责人。

(东北二人转)
一问:1.6万亿?
振兴司有关负责人:所谓“国家又给东北1.6万亿”的解读,无论是从内容上还是数额上,都是片面解读甚至是误读。
首先,《实施方案》的重点是2016-2018年拟实施的137项重大工作任务,这些任务立足于通过深化改革开放促进东北地区重振雄风,127项项目是配合这些任务的。
其次,关于投资数额表述也并不准确,《实施方案》提出了拟于2016-2018年开工建设127项项目,这些项目是滚动实施的,估算总投资约有1万多亿,且并不是全部由国家投资的。
二问:钱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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