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打仗的历史已有数千年之久。公元前5世纪,当伯罗奔尼撒战争(编注:发生于公元前 431年至公元前404年的古希腊,雅典与斯巴达为争夺地区霸权而爆发战争,由此葬送了古希腊的黄金时代)开始后,斯巴达及其盟邦因为缺钱,不得已“无息”借用奥林匹亚和特尔斐神庙的储备金,并通过给予各种荣誉鼓励民众解囊相助。但严格来讲,这种方式系国王或领导者个人借城邦名义为之,尚属私债范畴。图:伯罗奔尼撒战争美术作品


真正意义上的国债历史并不长,其伴随西方的议会制一同诞生。1688年的“光荣革命”,使英国确立了“议会高于王权”的政治体制。次年,被拥立为英王的威廉三世与当时不断扩张的法国开战。由于战事旷日持久,军费激增,过去靠税收和短期筹措军费的老办法逐渐失灵。苦于资金周转的威廉三世只得以30%的高利率,从银行家和商人那里借钱打仗,从而无形中增加了战争成本。在旁人看来,堂堂一国之君掌握至高权力,可谓呼风唤雨,怎么还得忍受如此苛刻的债务条件呢?原来,在王权时代,王室借款并不一定会连本带息归还,而国王总有一天死去,其继任者很可能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所以,借钱给国王属于典型的“高风险投资”,债主们不是傻瓜,其贷款利率自然会水涨船高。即使这样,代表新贵利益的英国议会仍不放心。1692年底,议会明确表态,“希望以最不会造成负担的方法来提供战争支出”,并通过了与国债相关的最早的一部法律。在英国之后,荷兰、法国纷纷效仿,陆续发行了自己的国债。然而,由于各国对国债态度各有千秋,处理债务的方式也不尽相同,导致国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并未迸发出应有威力。图:早期的英国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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