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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康受处分后首度回应:虽不知情,但应承担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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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下属组织公款旅游,知名经济学家贾康因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通报。

9月9日晚,贾康首度回应这一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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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康。 东方IC 图

2016年8月18日,财政部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党组书记、部长楼继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财政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组长莫建成通报了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情况。

其中,中国财政学会下属县级财政经济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程永康违规组织公款旅游,用公款购置纪念品,违规发放劳务费,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免去其所担任职务,该委员会主任委员贾康、副主任委员贾杰被追责,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贾康在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说:“我虽不知情,但承担主体责任。今后要对此类违反八项规定的情况高度警惕,防患未然。”

贾康表示,自己受处分,源于其担任主任委员的中国财政学会县级财政研究会在满洲里组织会员单位参加培训期间,安排了看国门、草原的公款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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