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公共安全论坛21日公布委托民调公司Datafolha进行的一项调查指出,33.3%的受访民众相信,女性自己是性侵害案件的始作俑者。

根据NGO组织统计,巴西每年都有5万女性遭遇到性侵
调查显示,42%的男性受访者认为“懂得自我尊重的女性不会受到性侵害。”32%的受访女性也认同此理,称受害人有一定的责任。另外30%的受访男性表示,穿着清凉和身材惹火的女性若受到性侵害,不能怪别人。
调查指出,65%的巴西人害怕受到某种性暴力,女性间的比例达85%,东北部的女性比例达90%,南部78%。
调查还指出,年纪愈大的受访者怪罪于受害者的比例愈高:60岁以上的受访者,其中44%认为穿着清凉的女性受到性侵害是“自找的”,16至34岁年龄层的受访者比例为23%。
调查指出,教育水平影响受访者对有关议题所持立场:近半(47%)只有初中毕业程度的受访者认为受害者是性暴力的始作俑者;大学以上程度受访者的比例则不及20%。
调查还指出,多数受访者认为巴西法律包庇施暴者,51%不相信警察可以帮助遭受性暴力的受害女性。
巴西“强奸文化”
据统计,2014年巴西全国有记录的强奸案有接近5万起,差不多每10分钟就会发生一起。从今年初到4月底,里约州共发生1,543起强奸案,平均每天13起。巴西公共安全论坛负责人布埃诺认为,由于许多强奸事件的受害者因为各种原因而选择隐忍,实际发生的事件数量应该远高于报案数量。大约只有35%的受害者在被强奸后会报案。
据巴西政府此前公布的数据,2009年至2012年,巴西强奸案件数量增长了157%。仅2012年,里约热内卢每天平均发生16起性侵案。
巴西法律针对强奸案的处罚较松:强奸成年人罪行的惩罚是6-10年监禁,针对未成年人则会被判处8-12年监禁。
性侵难治
如何保护女性免受性暴力,如今在全球都是个话题。
2014年,联合国对全球大约1.2亿名女性进行调查后得出结论,每10人中至少有一人曾在20岁左右被强奸、遭受性侵犯或性骚扰。
在埃及、印度等长期被视为女权低落的国家,针对女性的性暴力案件居高不下。
一项调查研究显示,埃及女性遭受各种型式的性骚扰比例是99.3%。而被视为“对女性最不友善国家”的印度,近年来传出多起残暴的奸杀案,包括骇人听闻的“印度黑公交案”。
这些国家针对女性的性暴力案如此之高,根本上主要两个原因:
一是很多地方民风保守,女性认为受到性侵是一种耻辱,所以知情不报。二是当地警方、法院等机构执法不力,导致许多加害者都无法受到法律制裁。
如在印度,很多男性警察会认为,女性受到性骚扰并非严重到需要报案,造成很多案件被隐匿不扬。甚至有很多检调单位、法院会将女性受暴的原因归咎于衣着暴露,定罪率极低,反而助长歪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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