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遭遇严重生态危机而面积大幅缩小的内蒙古第一大淡水湖呼伦湖,当局已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呼伦湖及其周边生态系统正式获得立法保护。
位于中国呼伦贝尔草原西部的呼伦湖,其水域最大面积曾达2,339平方公里,享有“草原之肾”美誉。在2002年,呼伦湖更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及世界生物圈保护区网络成员。
不过,自2004年起,呼伦湖被发现遭遇严重生态危机。2015年2月,中国科学院领导的中科院植物研究所和北京大学研究团队亦曾发布研究成果,指过去30年间,内蒙古自治区的湖泊总面积缩小了约30.3%,呼伦湖更已不足1,800平方公里,面积缩减近三成。报告表明,湖泊缩小的主要原因是当地煤炭开采及灌溉耗水等活动所致。

内蒙古第一大淡水湖呼伦湖(图片为挽救“草原之肾”,当局自2016年开始,投资20亿元人民币推动呼伦湖综合治理工程,采取多种措施全面治理保护呼伦湖,目前湖水量已恢复到110亿立方米,如今更立法保护呼伦湖。据了解,新法明确划出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范围,并规定一系列在保护区内禁止的行为,同时亦明确保护区管理局负责保护和管理呼伦湖自然保护区,并可依法查处保护区内涉及保护区的建设、保护和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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