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晚清到民国,茶馆都是成都最重要的公共空间,是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设施。虽然城市居民在1950年代仍然能进行茶馆生活,但对共产党政府的政治理念和宏大目标来说,休闲茶馆的存在与建设现代工业城市有着难以调和的矛盾。由于政府对茶馆这种公共空间的密切介入,市民利用这种空间的机会日益缩小。因此,茶馆的逐步衰落,是与人们传统公共生活的消失和日常生活的政治化同步进行的。
衰落中的茶馆的经营
在共产党建立政权之后,随着茶馆在城市经济中份额的萎缩,在市民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降低,其在各种文献中的记载也日益减少,不过我们还是可以从茶馆歇业解决善后问题的资料中,了解茶馆经营、雇佣和工资等状况。

中国茶馆业以及茶馆文化正在逐渐消亡(图源:新华社)
在现存的档案中,有三份与该茶楼有关的文献,即《达观茶楼从业人员清册》、《资本调查表》和《达观茶社资产调查清册》,它们为我们了解这个茶馆的一些细节,提供了非常难得的资料。1951年9月23日,成都市茶社业同业公会筹备委员会称,达观茶社“因响应政府号召,拆修中心干道”,另觅东华门正街23号地址营业。我们还知道该茶馆有经理1人,店员2人,瓮工1人,堂工5人,拉水工2人,其他6人,杂工1人。在“每日工资”一栏,除经理苏××外,“其他”栏中还有不领工资的6人,他们应该都是家庭成员(1男5女,男3岁,女分别为30、12、10、5、26岁)。店员每人每日297美元,瓮工951美元,堂工除一人为416美元外其余都是297美元,拉水工各535美元,杂工416美元。可见,其中烧水的瓮工工资最高,是一般堂工的3倍。从《达观茶社资产调查清册》中,我们知道该茶馆有房产5间,江西瓷茶碗368套,铜茶船280个,瓮子1个,此外电灯、各种用具、原材料等杂七杂八的东西,数量、价值等,都非常具体地记录在案。
1951年,位于茝泉街的利东茶社申请歇业。该茶馆1943年集股开办,1945年因各股东折本而退股,改为独资,通过“旅栈收入支援茶社”。1951年8月,因欠房租只好停业。关于职工如何处理,“由劳资双方代表”,“以民主的方式达成协议”。
官办的地方报纸不再像民国时期那么关注茶馆,有关的报道很少,但有时也从其他角度透露一些信息。如1956年《成都日报》发表《不怕困难的茶社工人》,介绍锦春茶社烧瓮子工人龙森荣,报道他这年3月份被评“行业二等劳动模范”后,在劳动竞赛中“又作出了新的贡献”。他用锯末代替煤炭烧茶炉子,经多次试验,终于成功。锦春茶社一天可节约煤120斤,全年达4.3万多斤。随后他又帮助其他茶社推广这个办法,帮13家茶社改进炉灶。回忆资料也从另外的角度揭示了茶馆的状况。如沃若回忆小时候父亲被打成“右派”,下放到一家茶馆烧开水,家里的所有财产除身上的衣服外,就只有一床被子、一张油布、一个铜罐。每晚当最后一个顾客离开后,父亲便把四张桌子拼在一起,铺上油布做床,脱下衣服做枕头,每早天不亮就被几个喝早茶的老爷子吆喝起来。在1950年代,茶馆的外观和设施与以前相比,几乎没有多少变化,但我们发现过去民国时期的一些著名茶馆逐渐消失,而一些较小规模的街头茶馆则继续生存下来。其原因可能是这些小茶馆较少受国家的关注,而得以在夹缝中苟延残喘。
政治和阶级斗争
1950年之后的茶馆,从外部看起来与民国时期并无太大差别,但内部的政治斗争却更加激烈化。大多数街头茶馆,同过去一样,当街一面是可拆卸的木板门,内则竹靠椅、矮方桌、盖碗茶、铜茶壶。不过明显的变化是张贴的“莫谈国事”告白不见了,“代之以歌颂共产党、新社会的新联语”。过去在一些茶馆里,如果店主受过点教育,也会撰写或贴古雅的诗词在墙上。但随着接踵而来的政治运动,茶馆的墙壁、柱头被用作张贴标语、文件、通知,提醒着人们政治是无处不在、无孔不入。民国时期,许多茶馆老板和雇员都加入过袍哥,他们自然成为新政权所整饬的对象,因此许多人都受到牵连。袍哥的比例究竟有多高,据1955年的《随园茶社蓉声川剧组花名表》,共12人(11男1女),在“参加过何伪组织”一栏,除三人空白,一人填“私塾四年”,其余都填有“无党派,有袍哥”。也就是说,这个茶馆川剧艺人至少60%以上都有袍哥背景。当然,也有不少参加过国民党、三青团等“反动组织”。
在档案里,还有不少鸣放和反右的记录,如《工商界骨干分子整风学习登记表》等,都是茶馆中的政治斗争的反映。如吟啸茶社的经理马某,“政治身份”是“民建会员”,政治态度是“中左”。登记表中有其“鸣放中的言论摘要”,这些言论如“我认为工资改革实际上是降低了,违反了高工资不降的原则”,“工会不对工人进行教育,只强调阶级观点”。还有“别人揭发的问题”一栏,如有人揭发马曾经抱怨“政府根本不重视私方人员”。新蓉茶社的周某,“政治态度”被划为“中中”,鸣放中的言论包括:“工人阶级的领导应该有规格,不能任何个人都任领导”,“社会主义的企业是民主管理,我号就不民主”;又说“右派分子章乃器提的意见我同意”。在“鸣放中的态度”一栏中写道:“在鸣放中该人所放的东西虽然不多,但是他突出地表现出对工人阶级有严重的不满情绪,因而划他为中中分子。”在“反右斗争中的表现”一栏中写道:“对斗争右派分子比较积极,能和右派分子进行斗争,但其内容不充分,软弱无力。”由此可以看到,国家对整个社会包括茶馆的控制,较之过去要严密得多。
根据评书艺人刘某所写的《本人简历》,他8岁时读私学,后读初小、高小毕业,读了7年,15岁时在鼓楼洞街水烟铺学徒3年,满师后在水烟铺工作到20岁,然后开始学讲评书和“讲圣谕”,并以此为生15年,“中间并无间断”。自1950年起,“专以讲评书为生活”。在沟头巷竹林茶社讲了3年。他曾在1944年参加“大成清吉社”,1947年由讲书的“旧工会”集体参加“伪三青团”。因为他是评书工会的小组长,就顺理成章地成为三青团的小分队长。1950年根据有关法令自首,1952年“恢复了人民权”,由曲改会派往参加土地改革宣传组。土改完成后回成都“还是评书生活”,还参加文化局所安排的“曲艺艺人中心学习组学习”。
而有的艺人就没有那么好的结局了,有的由于过去的经历和演唱的内容而被定为“反社会主义分子”。如罗某,简阳县人,出身贫民,本人成份“自由职业”,为成都曲艺场评书演员,新中国成立前曾任“袍哥五排,反共救国军中队长”,由于是“登记自新”,所以没有进行管制。后来有人检举罗“系稽查处特务”,在国民党军队当过军官。但据1958年《反社会主义分子罗××的材料》称,这个指控是“待查”。根据这份材料,1949年后罗继续以讲评书为业,1953年参加曲艺场工作,1955年“因乱搞男女关系”被书场开除。他后来到昌都、拉萨等地讲评书,“获利”七八千元,1957年4月又到成都曲艺场。
从这份材料看,他之所以被打为“反社会主义分子”,无非是批评了当时一些社会现象,有的通过他编写的节目表现出来。其罪名包括:一、“编写反动评书、反对党的领导”。在“大鸣大放”中,罗根据《新观察》刊登的《首长的衣冠》独幕讽刺剧,改编为评书,而被判定为“丑化党的干部,攻击党的领导”。所指的“丑化”,就是评书中所讲的“他们对上奉承,对下摆架子,耍威风。首长一摸烟,他就赶快点火;首长一拿茶,他就赶快去倒开水;首长一咳嗽,他就赶快拿痰盂。至于群众之痛痒,他是不管的,他们所唯一关心的是首长的印象”。二、“污蔑曲改政策,挑拨党与艺人的关系”。所指“污蔑曲改政策”,就是他在鸣放中说“戏曲改革有毛病”,在“贯彻上级取消封建神怪黄色、色情的指示中,都有粗暴行为,只说不准演唱一些戏,但不说为什么,造成许多艺人受迫害,个别艺人甚至寻死上吊”。而且还批评“在旧社会我们艺人受歧视,为什么新社会还是瞧不起我们艺人?”三、“演唱坏书、散布毒素”。材料称罗一贯“巧立名目”,演唱坏评书。到凉山慰问解放军时,“未经领导审查,”又向解放军演唱“有毒素的坏书《打擂招亲》”,当时在解放军中“影响很坏”。四、“捏造事实、造谣惑众”。材料称1957年罗从西藏回来后,对人说“西藏打得血流成河,尸堆如山”。又说“捣乱分子几万人要打拉萨,解放军的大炮都安好了,解放军和叛乱分子谈判说,如果你们要打,我们的大炮就把布达拉宫打平了”。还说“有次在拉萨看电影,观众中有人打枪,当场打死几个人”。五、“流氓成性,一贯乱搞男女关系”。材料说罗解放前“犯嫖滥赌”,1955年离婚接着又结婚,在凉山慰问解放军时与一个女演员“发生暧昧关系”。
以上所列的所指“反社会主义”言行,或是所指的“历史问题”,或是由于在“大鸣大放”中对领导提出批评意见,或是表达了对一些社会现象的不满,或是传播了小道消息甚至确是一些过头的话,或是因为个人生活方式,等等,但由于1950年代的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日趋政治化,这些都可能成为严重的政治问题,一些茶馆经理和艺人有的不能继续在茶馆谋生,有的不得不关闭茶馆。进入1960年代后,茶馆和这些人更是命运多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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