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王岐山联手推动的“反贪腐”运动导致腐败官员不断落马。香港媒体披露,王岐山为首的中纪委自2013年11月以来,至少5次拒绝中共党内有关“特赦”连署提议。
据香港政坛杂志披露,自2013年11月以来,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央委员会内部至少有五次联署提议要求“特赦、特免、宽免”贪官。
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有22名中央委员联署提议“特赦”。
2014年3月15日,中共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全会,32名全国人大常委委员联署提案“特赦”。
2014年12月,包括罗志军、王珉、张宝顺等多名时任省委书记在内的中共中央委员28人、中央候补委员15人联署提案“特赦”。
2015年7月底,北戴河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时任省委书记、省长、部长、部党组书记35人联署提议“特赦”。
2016年3月下旬,中共中央委员、候补委员42人和全国人大常务委员29人等分别联署致信中央政治局、中纪委、中共全国人大党组,提出各种有条件特赦、特免、宽免腐败官员等意见和提议。
报导称,王岐山曾多次宣称,本届中纪委不审议、讨论有关“特赦、特免、宽免”的意见和提议。他强调原因:一是承受不了搞“特赦、特免、宽免”;二是大陆民众不会接受和宽恕政府人员,特别是高官的腐败违法行为。
今年7月1日,习近平发表讲话时再次强调,坚持对腐败“零容忍”,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有关报道称,中共十八大五中全会前夕,王岐山在中纪委常委会议上公开了任职三年来党内原高层给他“施压”和“关照”内容等。
2015年4月下旬,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对“关于就涉嫌贪污、受贿、挪用侵吞公款等违法犯罪的公职人员予以特赦的建议”进行讨论,最终该建议被否决。这是中共“十八大”以来政治局常委会第三次否决“特赦”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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