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7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7日以155票全票通过《基本法》第104条的解释,根据这次释法,10月12日在立法会新当选议员宣誓仪式上宣扬“港独”主张、侮辱国家和民族个别议员将丧失当选议员的资格。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梁振英随即召开记者会,强调支持全国人大常会的释法,特区政府和社会大众对“任何刻意违反上述(宣誓)规定、蔑视依法宣誓程序、甚或借机侮辱国家民族、鼓吹分裂国家或主权的行为,都必须遏止,严正依法处理”。(图源:AFP/VCG)

梁振英指出,全国人大常会依法对《基本法》条文作解释是香港特区宪制和法律制度的重要一部分,今次的解释旨在确保104条中确保所列明的公职人员依法宣誓,必须准确完整宣读誓词,进一步厘清“任何以不真诚、不庄重方式”进行宣誓,均属拒绝宣誓,宣誓人即失去相应的公职资格和有关待遇的后果,因此他和特区政府对有关释法表示支持。(图源:Reuters/VCG)

对中国全国人大开会对香港宣誓风波释法,香港各界担心北京如此强力干预,主动释法,将会做出取消两名九月份当选的青年新政议员梁颂恒、游蕙祯议员资格的决定。香港“民间人权阵线”6日发起万人示威,表达对释法的不满;逾四千人中途转往北京政府驻港联络办公室(中联办)继续抗议。(图源:中央社)

参与者包括宣誓风波主角梁颂恒、游蕙祯,以及铜锣湾书店店长林荣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李柱铭等人。这场集结香港民主党、公民党、香港众志、青年新政等泛民主派和本土派政党,以及十五所大专院校学生会的游行,吸引上人走上街头。(图源:中央社)

示威民众下午三时在港岛湾仔修顿球场集合,一路朝终审法院迈进,队伍中可见「政治打压」、「破坏法治」、「守护三权分立」等标语,领队的民阵更高举「中共释法,抗争必定到来」布条。(图源:AFP/VCG)

晚些时候示威民众来到中联办高喊「香港独立」、「香港建国」等口号,并一度企图突破封锁,警方动用胡椒喷雾、警棍等加以制止,群众则撑起雨伞抵抗。(图源:香港01)

对于人大释法“干预”香港司法独立,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香港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按照“一国两制”方针,香港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和终审权,人大常委会对此从来都是支持的,但是香港特区行使的独立司法权和终审权,都是全国人大通过制定基本法赋予的,不可能存在违反基本法、超越基本法的司法独立。当香港社会各方面对基本法的规定发生争议影响到基本法和“一国两制”方针的正确贯彻落实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有责任及时对基本法作出解释,为香港的司法、行政等部门提供法律依据,为市民提供法律指引。图为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张德江主持会议。(图源:新华社)

李飞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释法解决基本法实施当中的问题,是对法治的维护,同样是香港法治原则的体现,是香港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香港基本法是全国人大制定的全国性法律,宪法和香港基本法明确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行使全面和最终的解释权。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对基本法有关规定作出的解释,香港的本地法律包括普通法在内都不能与它相抵触。并强调香港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款明确讲“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图源:新华社)

对于辱华青年新政的梁颂恒和游蕙祯,香港行政长官梁振英表示二人违反人大释法条文,失去议员资格,不得就任。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回应释法追溯力的问题时表示,法院已经作出判决的案件,将不受人大释法影响;但发生在之前,而又未处理的案件,法院应以释法为准。(图源:Reuters/VCG)

对于人大释法,港媒也给予了高度评价。香港《大公报》6日刊发的社评认为遏制“港独”已经成为包括港人在内的全国人民的高度共识,释法不仅合宪合法更是必要、必然的结果。香港《文汇报》6日刊发的社评指出,国家宪法和香港基本法均列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释法权,毋须香港法院提请,也可自行解释基本法。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解释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所作法律解释与基本法具有同等效力,香港的所有法律都不得与之相抵触,本港的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都必须遵循。(图源:多维记者 西翠/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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