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中国人大常委会就香港宣誓条文作出的解释没有订明不具追溯效力,有亲建制市民申请司法复核,要求法院裁定八名泛民主派和本土派立法会议员的宣誓违反释法内容,宣布八人的宣誓无效,丧失议员资格;另外,亦有数次挑战政府决定的市民扬言,今天会就三名建制派议员和特首梁振英的宣誓提出司法复核。法律学者呼吁市民申请前先考虑胜诉机会及涉及的讼费。

自人大常委会7日就《基本法》第104条的公职人员宣誓条文释法后,的士司机从业总会会员郑玉佳入禀法院,指刘小丽等八名议员宣誓时的言行和道具有违释法内容,要求推翻立法会秘书长及主席分别就其中六名议员宣誓的有效性和准许其中两人重新宣誓的裁决,同时宣布八人宣誓无效、丧失议员资格和议席悬空。是人大释法后首次有市民按释法内容申请司法复核。
郑玉佳针对的八名议员分别是宣誓时以「龟速」念出誓词的刘小丽、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变调成问号的罗冠聪,以及在念完誓词后加上政治主张或展示抗议物品或行动的梁国雄、郑松泰、邵家臻、陈志全、朱凯迪及姚松炎。
遭入禀的其中七名议员表示,已按法律完成宣誓,过去亦有议员在念完誓词后加入政治表述,未受质疑,不明白为何现在却被追究,认为入禀是政治打压,目的是把民主派赶出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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