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委全体会议11月18日选出由吴英杰等14人组成的新一届常委会,吴英杰担任党委书记,洛桑江村(藏族)等四人出任副书记,西藏军区司令许勇、政委王建武没有出任新一届党委常委。
今年(2016年)以来,中共开始进行县市级地方党委换届,10月以后,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也纷纷进入“换届时间”。目前,新疆、安徽、河南、山西、江西、西藏等省区已召开党代会,选出新一届党委领导班子以及党委“一把手”。湖南、河北、福建、江苏、云南、广西、辽宁、内蒙古等省区也将在今年年内举行党代会,进行党委换届。预计中共将在明年(2017年)春天完成省市自治区党委换届工作,为明年下半年举行的中共十九大做准备。

2016年11月,1967年出生的白玛旺堆成为西藏第九届党委成员,成为最年轻的少数民族省级党委常委(图源: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官网)
按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下称“条例”),地方党委一般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一名副书记一般担任政府首长,另一名专职副书记则主抓党务。但目前,中国大陆省级行政区中,新疆和西藏依然延续了“一正多副”的结构。
其实,西藏与新疆党委班子“一正多副”的传统由来已久。从1990年开始,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的人数一直在4人以上。例如,1990年选举产生了第四届党委常委,共有1名书记和6名副书记。1995年产生的第五届党委常委中,副书记的人数达到了8人。再往后,第六届党委常委中有6名副书记,第七届和第八届党委常委中均有4名副书记。同样,第四、五、六、七、八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主席的人数分别为7、5、6、4、3人。
根据条例,新疆和西藏的党委常委以及副书记人数均已“超配”。不过,条例也指出,常委会委员名额,省级为11至13人,个别地方需要适当增减的,由中共中央决定或者省级党委根据中共中央精神审批。此外,在副书记的配置上,条例指出,党的地方委员会设副书记2名,个别民族自治地方需要适当增加副书记职数的,由党中央决定或者省级党委根据中央精神审批。因此,新疆、西藏两地虽然“超配”,但仍然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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