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新政游蕙祯及梁颂恒的宣誓覆核案上诉,早前被高等法院驳回,两人的立法会议员资格遭取消。港府今天(12月2日)再就4名议员的议席资格入禀高院提出司法覆核,包括梁国雄(长毛)、刘小丽(小丽)、姚松炎及罗冠聪。

(政府入禀挑战梁国雄、刘小丽、姚松炎及罗冠聪的议员资格。资料合成图片)
入禀状指,4人在首轮或第二轮宣誓,不符拥护《基本法》及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规定,要求法院宣告取消各人议员资格,议席悬空;又要求法院颁布禁制令,禁止各人再声称或以立法会议员身份行事。入禀状认为,4人宣誓时的表现不真诚和不庄严,属拒绝或忽略宣誓。
入禀状指出,梁国雄就身穿印有公民抗命的黑色T裇,张开写有结束一党专政字眼的黄伞,又展示写有人大831决议的纸牌,他亦断断续续、以不同大小音量朗读誓词。刘小丽以慢速读出誓词,及后又加入争取全民退休保障等诉求,用了约13分钟才完成宣誓。至于姚松炎,宣誓时加插“定当守护香港制度公义,争取真普选,为香港可持续发展服务”语句。罗冠聪则在宣誓前读出声明,提到自己要完成必要的程序,但不代表会屈服在极权下,又强调绝对不会效忠于残杀人民的政权,读出誓词时又以变调方式读出“国”字。
梁国雄回应称,政府的举动完全无理由,他会提出抗辩,但就指讼费相当贵,故需要考虑。梁国雄称“政府用公帑褫夺一个由香港人选出嚟议员,系政变嚟”,罗冠聪则指,暂未收到律政司或法庭有关通知,将会与律师商讨下一步行动。
港府方面发声明指,高院上诉庭就游梁两人宣誓是否符合法律要求,于11月30日驳回上诉,维持高院法官区庆祥裁决。由于港府及特首有宪制责任,维护及执行《基本法》及落实《基本法》相关法律,港府有责任研究上述判词,以决定应否就其他立法会议员的宣誓是否有效等问题,采取任何跟进工作。
在作出详细研究及考虑外聘独立资深大律师及大律师法律意见后,港府2号中午就立会议员刘小丽、姚松炎、罗冠聪及梁国雄,展开法律程序,要求法官裁定他们宣誓无效,及颁令议席悬空。港府强调,展开以上法律程序纯属法律和执法决定,并没加入任何政治考虑。
立法会议员叶刘淑仪表示,政府今次决定是根据法律意见,主席早前亦收到大律师意见指部分议员宣誓有问题,而政府今次是按法院判词作决定,有法律跟据,不认同有政治目的。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则指出,政府依据法律行事,不觉得不尊重立法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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