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起,用5年左右的时间,到2020年,将现状浅层地下水超采量全部压减,深层承压水超采量压减50%,全省浅层超采区面积明显减小;再用5年左右的时间,到2025年,将深层承压水超采量全部压减,全省浅层地下水超采区基本消除,部分深层承压水超采区水位有所回升,地下水生态得到明显改善,在平水年份基本实现全省地下水采补平衡。”12月7日上午,山东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全省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进展情况时表示。
就近期全省地下水动态地下水动态变化,山东省水利厅副厅长王祖利表示,截至11月1日,全省平原区地下水平均埋深为6.33米,地下水位较去年同期上升0.59米。与去年同期相比,地下水位有14市上升、3市下降,枣庄市上升2.00米、淄博市下降0.48米,分别为地下水位上升、下降最大值。

采取措施遏制地下水超采。
截至11月1日,全省平原区地下水平均埋深大于6米的有七个设区市,地下水平均埋深最大值淄博市为15.04米,地下水埋深最大区域为寿光市大部和青州市北部山前平原区、最大埋深达34.44米。全省平原区地下水平均埋深较小的是威海市、日照市,分别为3.14米、2.62米。
地下水主要漏斗动态变化,截至11月1日,全省平原区地下水主要漏斗区(地下水埋深大于6米)面积14094平方公里,比去年同期减少254平方公里,其中:济宁—汶上漏斗面积减少119平方公里、宁津漏斗面积减少114平方公里、单县漏斗面积减少72平方公里、莘县—夏津漏斗面积减少57平方公里、滕州漏斗面积减少16平方公里、平度蓼兰漏斗面积减少11平方公里;淄博—潍坊漏斗面积增加126平方公里、莱州漏斗面积增加5平方公里、龙口漏斗面积增加4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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